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意见的通知
(昆政办〔2010〕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关于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
劳动关系是社会最普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是激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创造活力,提高企业生产力,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条件。
目前,随着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全域城镇化的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形成和发展,劳动关系领域矛盾日趋凸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利益产生的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的突出矛盾之一。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一矛盾,积极稳妥地处理这一矛盾,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已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任务和迫切要求。各级政府一定要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落实好这项得民心、顺民意的重要民生工程,为促进昆明科学发展新跨越,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发展创造条件。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为抓手,以调解、仲裁、监察等维权机构为手段,通过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体系、加强劳动关系基础工作和基层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全面提高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和水平,到2012年底,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