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确保物价稳定和市场供应的通知
(昆政办〔2010〕1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从3月份开始,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连续7个月累计涨幅位居第一,且超过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控价目标。1~9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涨幅为4.3%,比全国(2.9%)高1.4个百分点、比全省(3.8%)高0.5个百分点。至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涨幅为4.4%,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仍居第一。其中,食品类价格涨幅达到8.9%,影响CPI上涨3.04个百分点。为防止我市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确保物价稳定和保障市场供应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物价稳定工作
价格问题关系经济发展全局、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农产品价格上涨、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和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一直保持上涨趋势,1~10月累计涨幅已达4.4%,未来的不可预计因素还较多,保持我市物价基本稳定任务十分艰巨。面对依然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复杂的价格环境,价格调控和市场监管的任务更趋繁重。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持价格稳定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价格调控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根据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尽最大努力保障市场供应,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全年物价涨幅
1.切实加强粮食和蔬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加强粮食和蔬菜生产供应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的优化升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2.增加鲜菜供应量。进一步稳定和扩大蔬菜有效种植面积,特别是要增加反季节蔬菜种植面积;加大速生绿叶菜的扩种,丰富我市蔬菜供应品种和产量。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