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努力扩大对台贸易。要抢抓ECFA签署带来的降税机遇,充分发挥昆明在精细磷化工、光学仪器、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等优势产业降税中带来的竞争优势,积极组织和鼓励拓展台湾市场,扩大昆明对台湾的出口。鼓励增加对台湾机械产品、电子产品等商品的进口,积极支持台资企业在螺蛳湾国际商贸城设立台湾商品馆,鼓励台湾商品以此为平台,辐射东南亚、南亚。
(二)加强对台服务业的招商引资。现代服务业、高端服务业是昆明有待加强的产业。昆明正积极推进桥头堡城市建设,打造区域性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昆明具有优先承接台湾金融等服务业转移的良好基础。昆明市一定要抢抓机遇,开展大陆对台开放的11个服务行业的招商引资,吸引有实力的台湾企业到昆发展。
(三)做好台湾产业升级承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0〕76号),努力打造“三最四低”的投资环境,紧紧把握机遇,充分发挥优势,抓住台湾产业升级的机会,积极主动做好台湾产业升级过程中,特别是台湾发达的电子产业和制造业,有针对性地做好承接和招商工作,以促进昆明产业转型升级。
(四)加强昆台商会、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鼓励昆台商会、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行业对接与产业合作,引导台湾各商会、行业协会在昆设立总部,发展总部经济。积极推进“东盟台商产业总部基地”等一批台资项目的建设;引导台湾企业在昆设立地区总部,以昆明为基地,走向大陆西南和东南亚、南亚。
(五)加强两地农业合作。昆台农业互补性强,合作大于竞争。我们要充分利用台湾在技术、资金、市场方面的优势,提升改造昆明市传统农业,打造现代都市农业,使昆台农业合作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格局。积极争取国家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加强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家将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合作纳入ECFA后续谈判的“双方重大项目合作”推动,让更多超WTO待遇在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先行试点。
(六)加强文化教育旅游方面合作。充分利用台湾充足的教育资源,依托安宁、嵩明职教基地,率先完善双方在职业技术教育方面的合作机制。同时,建立双方中小学教育交流的常态化机制,促进双方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昆台文化交流与合作。学习台湾在发展旅游经济方面的先进经验,开展双方旅游资源的共同营销,建立双方游客资源共享机制,促进双方旅游业的共同发展。同时,充分利用台湾各界人士的云南情结,加大昆明旅游的营销力度,建立双方在旅游方面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七)加强对台投资合作。ECFA是以渐进的方式推动双方的经济合作,其效应也将在两岸后续协商、实践的过程中逐步显现,两岸产业分工格局将产生新变动,台商在大陆重新布局的机遇加大,而大陆企业也有机会进入台湾。要积极鼓励昆明优势产业和优秀企业到台湾投资,开拓市场,积极推动昆台产业深度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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