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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关于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

  2.建立各类物流信息专业应用系统。一是电子商务服务系统,为生产制造及流通企业与物流企业(B-B)之间、或电子商务服务(含B-B和B-C)使用的商业交易系统;二是物流园区信息平台系统,为驻园机构提供信息交换平台,使驻园机构能够快捷、安全地使用互联网络,完成网上物流服务,同时可以使用平台的物流系统公共资源;三是物流信息资讯服务系统,包括社会、行业信息资讯的查阅,以及企业服务信息的发布,使货代公司、进出口双方以及商务伙伴通过数据交换达成数据共享,提高代理速度、费用结算效率与准确度等,提高工作效率。
  3.建设物流企业信息化应用系统。鼓励物流企业实现企业与业务伙伴和客户间的信息自动交换。积极应用企业资源计划(ERP)和供应链管理(SCM)技术,提高物流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建立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和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技术的货物定位与跟踪平台,实现对货物和车船的定位跟踪。鼓励应用条码技术、射频识别技术(RFID)等,规范信息数据采集,形成统一的物流基础数据库,为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奠定基础。
  (四)搭建连通泛亚的国际物流合作平台
  1.推进泛亚合作框架下中国-东盟物流行业合作。以首届中国-东盟行业合作昆明会议成功举办为基础,围绕“行业对接、合作发展”主题,加强中国与东盟各国物流行业商会之间交流与合作,发挥双方产业跨度很大、互补性强的特点,加强在大湄公河流域能源开发、物资、重要商品等重点领域的物流合作,共同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的便利条件,不断开拓市场空间,扩大自贸区的贸易发展和投资合作,提高现代物流业服务水平和质量,搭建起中国―东盟物流行业合作新平台,实现互惠互利、相得益彰,最终实现共赢。
  2.推进泛亚大通道大通关大市场建设与完善。以“桥头堡”战略实施为契机,主动适应泛亚各国和地区间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联系日益密切的大趋势,依托昆明具有作为连接我国腹地与东南亚、南亚重要的陆路经贸通道、能源走廊和经济纽带的通道优势,加快以昆明为枢纽的“中越、中老、中缅”泛亚铁路、“昆曼、昆河、昆仰”泛亚公路和第三条亚欧大陆桥及昆明国际新枢纽机场建设,形成以航空为先导,以铁路、高等级公路为骨架,以水运为补充的,面向东盟的“四位一体”国际大通道网络,积极发展区域性现代国际物流合作的新模式。
  (五)推进第三方物流标准化建设
  1.制定地方物流行业标准。一是推进运输设备标准化。加快推进单元装载化,统一托盘标准,推行并建立托盘共用系统,引进单元装载化物流机械,支持单元装载化物流装备的发展。逐步在运输过程中实现集装箱、卡车车厢、仓库货架的标准化,互相配套,适合机械装卸,实现在公路、铁路、水运等运输方式间的直接转换。二是推进包装和物流设施的标准化。参照国际通行的标准,对包装类型、规格等给予统一的政策和技术措施。依据国家标准,在物流相关的专业术语标准、物流的计量单位标准等方面实现标准化。进一步完善电子数据交换、代码、自动识别技术等方面的标准。
  2.开展滇中区域物流标准化合作试点。选择在滇中融合度高的商贸物流领域以及产业共性需求强的物流信息领域,加快标准化合作试点,增强物流运作的效率;在关系社会民生的危险品、食品冷链物流领域,加强区域物流标准联合研制,确保物流运作的安全;鼓励滇中地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物流加强标准化研究合作,逐步建立区域物流行业标准对接及协调互认的工作机制,推进区域标准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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