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
(皖发〔2012〕3号 2012年3月30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1〕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扶贫开发的重大意义
新世纪以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扶贫开发战略部署,扶贫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全省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增加,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省经济总量居中、人均水平靠后的欠发达省情还没有根本改变,中央提高扶贫标准后,扶贫工作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扶贫对象数量大幅增加。城乡、区域、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差距扩大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相对贫困问题日益凸显,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同时,我省积极探索具有安徽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综合实力跃上崭新平台,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为扶贫开发创造了有利环境和条件。我省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扶贫开发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局。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扶贫开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扶贫开发作为长期而重大的任务持之以恒抓紧抓好,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全省人民共同实现全面小康。
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把增加扶贫对象收入、缩小发展差距作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打造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