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明电[2011]60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元旦节日即将到来,春节日益临近,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形势,确保各族人民群众渡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狠抓落实。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认真执行突发事件紧急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棉花、农机油品、饲草料、烟花爆竹等物资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应急预案。要进一步细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每个环节都有措施保障,不留漏洞,坚决从源头上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要结合工作实际,尽快组织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实战能力。棉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资的仓储和经营部门,要在近期抓紧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要通过预案演练,加强与属地武警、公安、消防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三、突出抓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工作。要切实加强棉花安全管理、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抓好水库安全和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农机安全,严防事故发生。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抓好棉花、粮食、化肥农药和烟花爆竹、农机油品等易燃易爆物资的仓储设施、生产经营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要加强对基层群众的安全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管理自存棉花、粮食、饲草料、农机油品等物品。
四、加强冬季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尤其是农牧区基层干部群众,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防风、防雪、防寒、防冻意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早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冬季农牧业防灾减灾力度,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切实做好天气监测预报工作,抓好牲畜避风防寒工作,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疫检疫工作,加强小麦等作物防冻工作力度,强化设施农业防雪、防冻、防风工作,抓好水库安全和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积极落实林果各项防低温冻害措施,确保冬季农牧业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