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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建立局领导定点联系督查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建立局领导定点联系督查制度的通知
(津牧办〔2012〕20号)


有农业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局属事业单位、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精神,加快推动全年重点工作落实,及时解决发展难题,决定建立局领导定点联系督查制度。现通知如下:

  1、人员组成。共分8个组,每个组由一位局领导任组长,一位处级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处级领导为日常工作联络人。

  2、联系范围。每个组定点联系督查1-2个区县,每个区县联系2个规模场、2个散养户和1个乡镇兽医站。

  3、主要任务。(1)督查区县落实有关政策,了解区县整体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生产发展(包括园区提升工程及示范园区建设进展)、科技服务情况以及工作难题。(2)了解养殖场户生产、防疫、质量安全控制等情况,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履行职责,听取养殖场户诉求,帮助解决难题。(3)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其它督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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