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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蔬菜产业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蔬菜产业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
(昆政发〔2010〕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蔬菜生产能力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完善市场流通,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把蔬菜产业发展为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典范,实现蔬菜产业新的提质增效,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基础、增自给、促外销、稳增收、保安全为基本思路,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加强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的产业链体系建设,把解决当前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推动我市蔬菜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在滇池流域以外区域发展40万亩蔬菜基地,其中:新建基地27万亩,提升改造老基地13万亩;播种面积、产量年均保持10%以上的增长率。到2015年,蔬菜播种面积达200万亩以上,产量达450万吨以上,年外销量达300万吨以上,产值60亿元以上。
  (二)市场供应。城市人口每天人均供菜量不低于0.6千克,本市日均供应保有总量不低于2700吨,库存储备量2万吨以上,满足本市7日需求量。
  (三)市场建设。“十二五”期间,在嵩明、寻甸、宜良、石林等蔬菜主产区新建4个产地批发市场;3年内在全市新建300个社区生鲜菜市场(连锁超市)。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设立办事机构,明确职责,形成部门联动、分工合作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工程的组织领导,保证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对生产、流通各环节进行综合考核,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的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2.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市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要求,强化政策调控措施,把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作为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以落实。市农业部门要将发展蔬菜基地和种植保有数量、主要蔬菜产品自给率、市场供求稳定、平抑价格、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年终考核行政一把手责任制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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