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强化草原监督管理。进一步实施好草原监理体系建设项目,按照机构设置合理、队伍结构优化、设施装备齐全、执法监督有力的要求,强化草原监督管理队伍,健全区、地、县三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推进草原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改革,突出县级草原工作站和草原监理站的执法监督职能。严格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禁止在水源涵养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开展资源勘探和开发。依法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专项用于征占用草原的植被恢复、保护和管理。推行草原野生植物采集证、收购证制度,规范草原野生植物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草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开垦、乱采滥挖、非法征占用等破坏草原行为。落实草原动态监测和资源普查制度,每年进行草原动态监测,每5年开展一次草原资源全面调查。
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
(十二)加快推进牧区水利工程建设。继续大力推进定居兴牧水利工程建设,围绕自治区27项牧区骨干水源工程,以实施定居兴牧工程建设的县市为重点,配套农田水利设施,建设100万亩有稳定水源保证、稳产高产的人工饲草料基地,保障2.5万户牧民定居饲草料地配套。启动《新疆草原生态保护水资源保障规划》,推动牧区水利建设实现更大的突破。
(十三)大力发展牧区饲草料业。制定牧区饲草料基地建设规划,按照以水定地、以地定草、水土平衡的原则,大力推进牧区1000万亩人工饲草料地、1000万亩优质草场建设。大力发展苜蓿产业,以塔额盆地、伊犁河谷、额尔齐斯河流域和天山北坡经济带为重点,引导农牧民调整生产结构,大面积、连片种植苜蓿,建设100万亩高产苜蓿产业基地,建立满足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需要的饲草料保障体系。研究制定人工种草补贴等优惠政策,调动农牧民、集体、企业种草积极性。大力开发适合牧区养殖方式的饲料产品和饲养技术,支持饲料生产企业发展牛羊专用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推动牛羊肉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十四)促进草原畜牧业从传统游牧型向现代定居型转变。引导牧民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用于棚圈及人工饲草料地等建设,促进草原畜牧业生产能力由草原放牧向牧区定居区和农区舍饲、半舍饲养殖转移,实现禁牧不禁养。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实施新疆多胎良种肉羊生产行动计划,启动《新疆新增1000万只肉羊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大力推行羊牛舍饲圈养,母羊二年三产、多胎繁育、经济杂交、羔羊早期断奶、机械化转场、牛羊快速育肥等技术措施,加快畜群周转,提高羊牛肉的供给能力。积极启动实施新疆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工程,支持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扶持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规模家庭牧场发展,推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水平。
(十五)提高草原牧区防灾减灾能力。实施《自治区畜牧业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体系建设规划》,加快草原畜牧业防灾应急饲草料储备体系建设,落实和完善19个自治区级、地州级防灾饲草料储备库制度,按照区级5000亩以上、地州级3000亩以上的标准,为储备库配套建设人工饲草料地,确保储备库高效运转、长期发挥作用。加快建设畜牧业灾害预警监测评估体系、救灾物资分发配送系统及配套工程,建立草原畜牧业防灾减灾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草原防火工作,完善各级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建设,在重点县乡或重点防护区域建立专业、半专业草原防火应急队伍。建设草原防火隔离带,防范草原火灾传入和发生。积极推进草原鼠虫害生物治理示范区建设,加大人工招引粉红椋鸟、牧鸡牧鸭、招鹰养狐、生物制剂等生物防治技术推广力度,加强对草原入侵物种防治的研究,开展毒害草、人工饲草料地牧草病虫害综合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