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做好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认真总结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经验,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结合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推行,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根据草原类型和生产能力制定禁牧、休牧、轮牧制度,核定载畜量,制定明确的减畜计划,逐级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将减畜任务落实到户,确保实现草畜平衡。制定基本草原保护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基本草原保护责任制,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力争到2015年,基本草原划定面积达到5.5亿亩。
  (八)加快草原功能区划。根据各地草原资源特点、生态立地条件、生产利用方式,划定草原主体功能区。伊犁河谷、塔额盆地和阿勒泰山区,坚持保护、建设和利用并重,天然草原保护和人工草地建设一体化配置,结合天然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人工饲草料地建设,大力实施减畜、换畜,转移畜牧业生产能力;天山北坡坚持生态优先、保护和利用并重,严格水资源开发,以水定地、以草定畜,大力发展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高效畜牧业;天山南坡坚持农牧结合,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和特色养殖,围绕畜牧业发展调优种植业,形成“粮、经、草”三元种植结构;帕米尔高原、昆仑山和阿尔金山坚持生态保护为主,以禁牧为主要措施,实现草原休养生息。
  (九)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力度。结合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落实和定居兴牧工程实施,进一步扩大天然草原退牧还草等工程实施范围,完善工程建设内容,合理布局草原围栏,加大人工饲草料地、牲畜棚圈建设力度,积极发展饲草料种植,提高工程建设综合效益。启动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现有草原保护区建设,加快建立甘草、麻黄草、罗布麻等优势特种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区以及高寒草原、高寒荒漠等特有生境草原保护区。
  (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全面落实目标、任务、责任、资金“四到地州”、“四到县市”的分级负责制,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各项目标的实现。对全区1.515亿亩草原实施禁牧,其中,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1.18亿亩,重要水源涵养地和草地类自然保护区150万亩。按照整体推进、分步达标的原则,3年内逐步在全区5.4亿亩草原落实草畜平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种植的多年生和一年生牧草进行良种补贴,对肉羊、肉牛、山羊、牦牛、马属家畜良种进行补贴,对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实施草原禁牧或草畜平衡的牧户使用柴油等生产资料给予补贴。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