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四)指导思想。立足牧区资源和区位优势,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大幅度增加牧民收入为核心,以保障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保护、建设和利用并重,大力推进重大草原生态工程建设,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大力实施牧区民生工程,促进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和牧民定居后续产业,开辟牧民增收和就业新渠道,不断提高广大牧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牧区生态良好、生活宽裕、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五)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按照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和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要求,落实草原保护制度,实施草原治理项目,着力提高牧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立足各地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合理确定产业发展重点,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牧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牧区全体人民。
--坚持变化变革、开拓创新。着力破除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国家向西开放桥头堡的作用,内引外联,开拓市场,为牧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坚持立足自身、争取支持。全面落实国家支持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央支持新疆发展的资金项目和各对口援疆省市的援疆资金项目、自治区各级财政惠及民生的资金向牧区倾斜,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和农牧民自筹资金投向牧区发展和建设,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
(六)奋斗目标。到2015年,基本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草原保护的法制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1.5亿亩草原实行禁牧,5.4亿亩草原基本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开始好转。全区按照“三通、四有、五配套”标准累计定居牧民20.4万户,定居率达到65%。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高,人畜共患病得到基本控制;贫困人口数量显著减少,牧民收入增幅不低于本地区农民收入增幅,牧区与农区的发展差距明显缩小。
到2020年,牧区退化草原全部得到治理,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全面实现草畜平衡;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改善,全部实现定居,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区农民收入平均水平,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形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