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倡导活动。以“干部下基层开展联系帮扶”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普及计划生育知识、生殖健康保健以及各项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利用已建成的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人口文化实践活动,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通过大众传媒,持续开展打击“两非”行动,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扩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二)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开展“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普及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积极推行知情选择,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项目,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和优生优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落实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保障母婴安全。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和生殖健康知识讲座,提高生殖健康水平,促进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心情愉悦,不断增强群众的生活幸福感和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致富发展活动。要以建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全面落实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大力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和结对帮扶;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逐步扩大覆盖面,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减少后顾之忧;丰富拓展幸福工程项目内容和救助范围,使计划生育家庭尽快摆脱贫困,提高发展能力。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农村“两户”家庭在农村低保、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新农合、妇女小额贷款、扶贫整村推进等项目中的“特惠”政策落到实处,让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要整合社会资源,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和受益人群,支持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实现收入增加、生活宽裕、安居乐业。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启动阶段(2012年1月至3月)
以制定方案,部署任务为重点,全面启动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媒介,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围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大张旗鼓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村(社区)人口文化活动室、计生协会会员之家、人口文化大院(广场)、宣传教育基地等阵地,广泛开展群众性人口文化宣传活动,增强“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推进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11月)。
坚持分类指导,抓好典型示范。开拓创新完善政策措施和运行机制,不断将活动引向深入。充分发挥计生网络健全的优势,深入群众调查摸底,认真审核筛选“幸福家庭”示范点,选择符合条件的计生“两户”确定为“幸福家庭”创建户,并纳入重点指导和帮扶。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