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第19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第19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秘书字〔2012〕60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第19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603号)的要求,我委将会同市发改委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意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请参照重点认定领域,按照发改办高技〔2012〕603号文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于4月13日前书面告知我委(注:务必书面告知,以便及时征询海关、国税、地税等部门意见)。5月7日前将申报资料(文字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我委。

  二、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委将于5月上旬会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对申报2012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向国家发改委推荐。

  联系方式: 深圳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技术发展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