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木垒县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木垒县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2〕31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县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如期保质保量完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木垒县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贤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 云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 员:温万明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王生和  县水利局局长

  王 鑫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 健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魏明全  县规划局副局长

  高天友  县建设局副局长

  李树元  县水管总站站长

  傅文雄  照壁山乡党委书记

  鄂建军  新户乡乡长

  周新元  木垒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树元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项目管理实施分工如下:

  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按照程序和相关规定,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负责做好项目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