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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木县政办函〔2012〕4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各单位:

  2012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办发明电〔2011〕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带班值班制度,24小时在岗带班。加强一线值班力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同时要做好春季防汛工作,如遇到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妥善处置。各乡镇(场)、各部门将值班安排表于3月30日前报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传真0994-4827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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