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3.26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2〕23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工商局、地震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城建监察大队:
全国第十七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提高学校幼儿园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和避险知识,本着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为目的,努力提高我县各族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开展此次安全宣传教育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任务
(一)县教育局
1.做好学校、幼儿园(含民办)“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计划工作。
2.组织各学校、幼儿园在3月26日前,要悬挂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为主题的横幅,张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内容的宣传标语或宣传画,扩大活动的宣传面;
3.组织各学校配合县地震局、公安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深入学校,上好一堂防震、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常识课。各班开展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
4.组织各学校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无力整改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组织一次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
5.开展一次家庭消防安全调查问卷活动,并将问卷由家长签字上报县教育局。
6.组织开展一次观看一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的宣传片。
7.3月26日上午11时(北京时间),配合县地震局、卫生局、公安消防大队在各学校举办“3·26”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仪式。并组织各小学、幼儿园的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现场观摩(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
(二)县公安消防大队
1.与县教育局紧密协调配合,分工协作,做好“3·26”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2.组织开展一次全县校园内春季防火大检查活动。
(三)县交警大队
1.按“平安畅通县”的要求,抓好各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整顿工作和交通安全设施、宣传警示标志的检查工作,发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