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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的通知


  4.学校管理规范化。强化教学管理,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综合办学水平,强化安全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文明校园。

  5.教育质量优质化。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水平。

  (三)工作步骤

  1.2012年完成县一小、县三小、县一中、县哈中、东城中心学校、乌孜别克中心学校、大石头中心学校、雀仁中心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任务。

  2.2013年完成英格堡中心学校、西吉尔中心学校、博斯坦中心学校、大石头寄宿制学校、白杨河中心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任务。

  3.2014年完成大石头铁尔沙克学校、武警春蕾学校、照壁山中心学校、新户中心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任务。

  4.2012年需招聘教师80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人;2013年招聘教师40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人;2014年招聘教师33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人。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强县”目标的基础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自治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整体规划指导下,把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和有效途径,统筹制定保障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建立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要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的整体规划和统筹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制定方案,确保目标实现。

  要依据《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保障措施、资金及人员安排等主要内容,使项目的实施有人管、有政策措施、有资金保障、有监督检查,确保每一个项目的任务完成和目标实现。

  (三)加大投入,确保财政资金到位。

  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制定倾斜政策,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经费需求。要保证项目配套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依法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经费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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