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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执法检查,查处不符合消毒工艺流程、使用不合格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不规范等行为,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行为。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四、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一)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制度,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和力度,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把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水平、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作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治隐患、抓反复、防反弹。加强食品产业规划和引导政策研究,促进食品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规模化、规范化水平,提升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二)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坚持依法监督、重典治乱,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检查,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防止以罚代刑。结合公安机关“打四黑、除四害”行动,切实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五、加强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等活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就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解疑释惑,普及科学常识,提高全社会认知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能力。制定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纲要,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开展系统的教育培训,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二)强化社会监督。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和社会监督工作,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防止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的行为。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奖励标准、程序、范围、受理部门及保障措施,调动社会公众举报积极性。完善食品安全事件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掌握舆论关注热点问题和线索,迅速组织核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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