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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一)加强监管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专业化的监管工作队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加强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执法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等工作的经费保障。
  (二)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制定检验检测、执法监管等工作装备设备配置标准,及时配置更新,提升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监测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执法抽检,探索推动各部门统筹安排抽检范围、品种和频次,提高隐患排查能力。督促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自检设备,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
  (三)加强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制定实施年度食品安全风险检测方案,对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其有害因素、致病菌及食源性疾病进行持续动态监测,建立包含食品安全各环节、覆盖全市的风险监测网络。加强监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和评估预警工作,加强风险信息交流,及时发布预警、警示等,保证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
  (四)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评估、通报、公布程序,完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网络建设,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共享平台。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
  三、深化治理整顿,解决突出问题
  (一)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治理行动。进一步集中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严密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的综合治理,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清理整顿,取缔关闭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自检行为,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加快推进重点品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抓好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切实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厂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形成“统一收集、统一运行、统一处理、统一销售”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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