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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省政府建立由省统计局牵头的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见附件2),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省统计局分管领导召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协调全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省统计局要建立全省服务业统计数据采集处理网络平台,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手段,优化服务业统计数据采集、处理、传输、存储、加工、汇总等各环节的工作,形成纵向连接省、市、县和服务业企业(单位),横向连接各有关部门,覆盖全省的服务业统计调查网络体系,实现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省财政厅要提供专项资金支持。省统计局要组织对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服务业统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各级财政要安排服务业统计工作所需经费,为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附件:1.各部门服务业统计职责分工
  2.甘肃省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成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各部门服务业统计职责分工

部 门 单 位统 计 范 围
省直有关部门
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业
  城市公共交通业
  水上运输业
省建设厅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
  城市市容管理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公共设施管理业
省通信管理局卫星传输服务
省广电局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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