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环境信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环境信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津环保办〔2010〕74号)


各区县环保局,机关有关处室、各直属单位:
  4月13日,国家环保部召开了2010年全国环境信访工作视频会议,市环保局根据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环境信访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2010年环境信访工作的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2010年环境信访工作的意见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10年环境信访工作的意见

  为深化我市环境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处置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环保部2010年全国环境信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环境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环境信访形势。近年来,我市环境信访工作总体呈平稳态势,但还存在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随着我市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的侵权及纠纷事件将呈上升趋势,带来的环境信访压力越来越大,具体表现为:重复的集体联名的投诉不断增多;群众为维护自身环境权益对噪声、异味、电磁辐射等污染的投诉增多;以环境污染问题投诉谋求其他利益的信访事项增多,这些给当前信访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深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区县要根据本区县环境信访工作实际,分析梳理原因,找准突出问题的症结,有针对性的做好疏导稳控化解工作。对重信重访、越级访,要重点组织排查;要把当前一些建设项目由于赶进度造成环境污染而引发大量投诉的问题、对存在群体性事件苗头和涉及重金属、饮用水源安全、化工、造纸及“十五小”等方面的投诉问题作为排查重点。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问题要逐一建立台帐,采取领导包办措施,明确负责领导、承办人员、办结时限。对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要及时依法查处;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说明,以求得群众理解,避免矛盾激化。对信访事项中涉及铅、铬、镉、锌、钒、锡、汞、砷等冶炼企业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要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监测,不具备监测能力的,主动向上级环保部门请求援助。发现重金属污染超标问题,要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并做好稳控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各单位从信访渠道获知的严重环境违法及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等问题,要纳入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中,加大查办力度,彻底解决到位。对涉及多部门职责的重要信访事项,环保部门要主动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提出合理建议,并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