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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滨海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通知,2010年“元旦”放假时间为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1月4日照常上班。为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和环境应急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1、各直属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本单位值班,明确值班领导,明确值班要求。
  2、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放假前要关闭办公室电器电源,关好门窗,保管好文件和贵重物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检查督促,确保万无一失。
  3、放假前,行政处负责组织对机关办公楼和局大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安排好大院和机关的保卫值班,节日期间,不明车辆、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机关、大院人员进入要登记;保安人员夜间要加强巡逻。确保节假日期间大院安全。
  4、环境监察总队(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要做好应对环境应急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12369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和政务电话;如遇环境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和预案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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