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工会关于两节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工会:
2012年即将到来。为贯彻市总工会两节送温暖活动总体安排,深入落实市总工会《关于深化送温暖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做好局属单位和局机关两节送温暖工作,推动送温暖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机制的建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摸底
调查摸底范围包括三类职工:
1、“低保”线以下职工(指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500元)和“低保”边缘职工(指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城市低收入731元)。
2、患有重大疾病职工(指医疗保险中规定的疾病)。
3、家庭生活困难,急需帮助的职工。
二、工作要求
1、 各单位工会要从稳定大局出发,从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出发,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把握标准,认真调查走访,既保证全面、细致地了解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的需求和愿望,又要做好核实审查工作。
2、 做好“三查一访”工作。即查家庭户籍人口、查家庭总收入、查家庭致困原因;入户走访慰问。
3、 做好困难职工的建档工作。对“低保”和“低保”边缘的职工,及时上报局工会并按照市总工会要求填写困难职工档案统计表,由局工会汇总后报市总工会;对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除做好其基本信息的建档工作外,各单位工会要切实开展送温暖活动,做到“三个及时”:及时了解职工病情、及时建立与职工和本单位工会及上级工会的沟通联系、及时送去党和工会组织的温暖;对因长期生活困难的职工,各单位工会在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同时,要定期对困难职工给予多方面的帮助、解困。
4、 各单位工会在对上述三类职工进行慰问、帮助解困的同时,需局工会给予慰问、支持和帮助的,程序如下:
① 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向局工会提出申请(或职工个人提出申请,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核实);
申请内容包括:致困原因、个人月均收入(或家庭月均收入)、支出金额(主要指患重大疾病个人支出部分)及附相关证明材料。
② 局工会相关组织机构研究提出意见后,报主席批准。
③ 实施送温暖和慰问工作。
④ 做好年度送温暖和慰问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