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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年结构调整重点项目15个,分别是关闭洛阳洛玻晶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孟津县金马工贸有限公司、洛阳伟业轧钢有限公司、洛阳永安特钢有限公司、洛阳新黄河水泥有限公司、洛阳新保利化工有限公司、伊川县合作经营泡花碱厂、伊川县迎春挂面厂、洛阳钰隆冷轧材料有限公司自备煤气站、洛阳国泰钢铁有限公司自备煤气站、河南兴安线材有限公司自备煤气站、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冲天炉、洛阳新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河南省偃师水泥厂水泥熟料生产线、洛阳中合祥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可减排化学需氧量 0.0375万吨、二氧化硫0.2339万吨、氮氧化物0.2275万吨。

  (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物排放量大且相对集中,是农业源水污染物削减潜力的主要来源。养殖废弃物的肥料化以及沼气处理是现有养殖废物处理的主要途径。鼓励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做好各种实用型沼气工程,积极推进其他方式的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确保按时完成2012年农业源减排任务。

  (八)机动车排气综合整治

  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气污染治理,有效提升氮氧化物削减空间。合理控制机动车增长,坚决淘汰老旧机动车,对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一律强制报废;逐步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尾气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运营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即黄标车)。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的减排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十二五”总量减排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为减排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明确责任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团结协作共同完成2012年污染减排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的日常调度,负责制订全市总量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与相关部门配合制订有关污染减排的指导性意见,建设完善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三大体系”,负责对重点减排工程进行日常监管,进行污染减排工程的现场核查及核算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和制订支持节能减排有关的政策,完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等减排项目重点计划,落实相关投资,督促污水、垃圾收费达到征收标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根据国家和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布制度,明确淘汰内容、进度和主要责任单位,并督促落实;市财政局根据当年的环保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按照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及管理办法,管好用好环保专项资金;市统计局负责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数据体系,根据污染减排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数据;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及中控系统的整改完善,督促和指导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稳定达标运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区市管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和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监督其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其中新区域市管配套污水管网由新区管委会负责,洛河以北区域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由各城市区负责;市公安局、环保局负责研究制订老旧机动车淘汰计划,积极推进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市农业局、畜牧局和环保局负责农业源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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