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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项目建设范围与内容

  (一)建设范围。

  1、塘坝(容积小于10万m3)、小型灌溉泵站(装机小于1000千瓦)、引水堰闸(流量小于1m3/s)、灌溉机电井等小型水源工程;
  2、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流量小于1m3/s)、小型灌区渠系等;
  3、小型排水泵站(装机容量小于1000千瓦)、控制面积3万亩以下的排水沟道及其建筑物等;
  4、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5、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蓄水容积小于500m3);

  具体建设范围,各市、县财政、水利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上述范围的前提下自行确定。

  (二)建设内容与重点

  1、重点县建设。2011年,志丹等17个新增第三批小农水重点县(其中包含1个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建设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其中:关中地区重点县建设以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机井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为主,推动井灌区全部实现高效节水灌溉;陕南、陕北地区重点县以小微型灌区更新改造、“五小水利”工程,配合高效节水灌溉和集雨补灌工程,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年度建设内容,由各县(市、区)根据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县域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志丹县作为我省确定的唯一一个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要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通过试点要为我省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总结经验。
  2、专项工程建设。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要以管灌、喷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为主,采取加大中、省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的方式,重点支持包括第三批新增重点县竞争立项综合评分靠后的米脂等7个县(区)和中央财政奖励第一批重点县的耀州区等4个县(区)进行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具体建设内容,由各县(区)根据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县域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各市、县在做好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积极推行小农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推动建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工程效益持久发挥。

  三、项目选择要求

  (一)第三批重点县的基本条件。第三批重点县继续贯彻执行项目竞争立项申报、评审时确定的基本条件,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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