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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厅直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   知

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水利厅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便于开展日常工作,成立“水利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办公室(简称“防控办”),即日开展工作。办公地址设在省水土保持局,抽调驻厅监察室赵新录、水土保持局监察室周惠明主任等4名同志负责承办具体工作。此项工作正常运行后,临时办公室停止办公。

  为了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单位、各处室及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厅“防控办”。

  附:
  厅“防控办”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1、 通信地址:西一路73号 省水土保持局
  2、 办公室及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办公室:02987448414  87453322转8033
  赵新录:18966839555
  周会民:13992859581
  张 琰:13991183448

  驻水利厅监察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二日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厅党组《关于在厅直系统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经研究确定,水利厅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厅机关和厅直三个单位(处室)先行试点,其他部门和单位随后展开。具体实施方案:

  一、 防控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落实“三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通过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探索建立预防腐败体系新模式,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 防控工作重点

  “廉政风险”是实施公共权力的主体在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存在发生滥用公共权力或以权谋私的可能性。根据信访举报和各类案件的诱发原因,将廉政风险划分为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三类。因此,防控工作应按照上述三类风险重点排查各个关口的风险点,从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以及有人、财、物等处置权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着手排查。

  三、防控工作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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