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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村主要负责人、林业站、农技站工作人员等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班子。国土资源部门成立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地籍调查,登记发证等工作,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专人协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经费保障。统筹安排,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包括:组织实施、宣传培训、地籍测量、权属调查、数据库建设、纠纷调处、登记发证等。由国土资源部门编制经费预算,会同财政部门协商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三)奖惩制度保障。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列入乡镇年度考核,权属指界和纠纷调处工作经费先拨付50%,对提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及时拨付剩余工作经费并给予通报表彰;对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乡镇,不予拨付剩余工作经费并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益

  副组长:梅伟森(县府办副主任)

  陈丽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建伟(县财政局农综办主任)

  黄端璐(县国土局副局长)

  林华法(县农业局副局长)

  梅盛青(县林业局副局长)

  刘远明(县水利局副局长)

  梅礼明(鹤溪镇副镇长)

  陈孟文(外舍管理区党工委委员)

  陈高仁(沙湾镇人大副主席)

  雷剑锋(东坑镇人武部长)

  张文涛(英川镇常务副镇长)

  杨仲炳(渤海镇副镇长)

  柳贤铎(澄照乡副乡长)

  严家树(大均乡常务副乡长)

  吴跃林(梅岐乡人大副主席)

  张存有(梧桐乡常务副乡长)

  周祖芳(标溪乡人大副主席)

  李少吴(毛洋乡常务副乡长)

  严爱贵(家地乡常务副乡长)

  梁春波(秋炉乡副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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