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丽水县委办公室、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2011]41号),设置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统计局与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合署办公,挂景宁畲族自治县物价局牌子。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统计局)是主管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物价、粮食、统计工作,指导体制改革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承接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增加招投标管理的职责;增加发展循环经济、服务业发展、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职责;
(三)增加中心镇培育的职责。
(四)将信息产业协调管理职责划入县经济商务局。
(五)加强对各乡镇、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的职责。
(六)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粮食安全问题的研究,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粮食产销合作和粮食现代物流发展;维护市场稳定,提高全县粮食供应保障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规划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发展规划体系;负责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审核、调整、评估等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审批区域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区域规划与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负责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