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有关规定;负责药械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依法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制度。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收集、研判和报告;依法监督食品检验机构实施检验规范;负责拟订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四)统筹规划、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组织编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
(五)负责制定实施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并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督促落实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六)负责制定实施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对开展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婚前健康检查等疾病筛查工作。
(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
(八)负责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实施健康促进与教育,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农村改厕工作的监督和技术指导。
(九)组织拟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十)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一)组织制定中医药、畲医畲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总体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畲医畲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二)组织实施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管理。
(十三)组织实施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公立医院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组织制定实施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民营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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