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区县村庄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发展水平、村民实际需要等,对村庄进行梳理分类,实施差异化指导。坚持个性塑造,科学确定整治目标和方式,避免“千村一面”。
4、健全机制,协同推进。坚持以块为主,建立市、区县、镇街三级联动机制和部门间协调合作机制,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形成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环境整治成果,持续改善村庄环境。
三、实施步骤
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周密部署、开展试点阶段(2011年10月-12月)。全面部署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组建工作机构,开展调查摸底,编制完成实施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开展技术培训,各区县完成5-10个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并及时总结经验,指导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推进。
(二)重点突破、初见成效阶段(2012年1月-12月)。完成全市4186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其中,江宁区、浦口区、高淳县完成60%以上的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六合区、溧水县完成50%以上的村庄环境整治任务。特别是要完成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城镇和重点园区(开发区)、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等窗口地带和重要环境敏感区周边的1455个村庄环境整治,创建不少于50个省三星级“康居乡村”。
(三)全面推进、显著改善阶段(2013年1月-12月)。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到2013年底,基本实现村庄环境整治全覆盖,使村庄环境面貌得到根本性改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创建不少于30个省三星级“康居乡村”。
四、主要任务
各区县根据村庄基本条件,分区域、分类型指导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要注重城乡、区域环境连线连片整治,注重窗口地带公共服务、商业设施、经营服务场所等空间环境与村庄环境同步整治,整体塑造自然协调的空间形态和乡土生态的独特风貌。突出规划布点村庄的环境整治,按照《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和村庄环境管理水平。非规划布点村庄要重点抓好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有效改善村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