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汕府办〔201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三日
汕头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为使我市档案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全方位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和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坚持不懈地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创新服务,根据《广东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十二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2010年12月,全市档案事业发展以优良成绩通过省综合评估。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努力发挥档案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探索新的服务方式,着力为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民生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全面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利用工作,机关档案工作、重大项目档案工作、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社区档案工作等领域都实现了新的突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全面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全市档案事业走上了可持续健康发展轨道。各级档案部门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档案利用服务效果明显。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资料利用人次从2006年的22691人次增加到2010年的36204人次,年均递增约2702人次;档案资源建设不断加强,馆藏档案大幅增加,结构明显改善,一大批反映汕头特色的档案资料得以进馆,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馆藏档案从2006年的879个全宗287924卷增加到2010年的983个全宗349372卷,年均增加约12290卷;档案得到有效保护,事业空间进一步拓宽;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落实,档案行政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不断推进电子文件的规范化管理,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多方位培训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