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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责任分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纠风办协办

  46、规范执法执勤用车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用车的配备、使用,加强对越野车配备、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扎实做好对违规车辆的处理。开展事业单位、开发园区和国有企业车改试点工作,推广“公车统管”试点经验,认真抓好区县车改后续监管。

  责任分工:市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区县协办

  47、开展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房产股权登记清理工作。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务卡结算使用范围,研究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逐步减少现金使用量。继续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分工:市财政局牵头,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区县协办

  48、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完善外事出访会审会办、出访团组和任务公示等制度,建立考察培训成果共享机制。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台办、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外办协办

  49、继续开展拆迁领域“利剑行动”,强化征地拆迁监管,从严查处党员干部抢搭违建骗取拆迁补偿款的行为。开展保障性住房效能监察,切实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查处囤地圈地、违法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等行为。

  责任分工: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城管局协办

  50、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

  责任分工:市监察局牵头,市督察办、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协办

  51、严肃查处重特大事故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瞒报谎报事故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

  责任分工:市纪委牵头,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协办

  52、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完善对口支援资金物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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