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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38、继续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稳步推进区县派驻机构统管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

  责任分工: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各区县协办

  39、注重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

  责任分工: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委社建工委、市文广新局协办

  40、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管理模式,逐步将城市广告出租、停车场收费等事项纳入公共交易平台运行。

  责任分工:市发改委牵头,市监察局、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协办

  41、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推进公民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和廉政指标体系。

  责任分工:市委社建工委牵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协办

  42、探索开展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制度廉洁性审查,推行制度绩效评估和制度执行问责追究,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

  责任分工:市纪委牵头,市督察办、市监察局协办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3、继续抓好国土资源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及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存在问题的治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责任分工: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协办

  44、继续完善“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系统功能,扩展跨区域远程网上招投标联网城市数量,探索建立建筑市场电子监管平台,提高标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推进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发包方式改革,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责任分工: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协办

  45、以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对节庆活动、公祭类纪念活动和党政机关及其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的研讨会、论坛、博览会等活动的监管,严格规范邀请领导干部出席上述活动的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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