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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责任分工:市纪委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协办

  29、深化审理方式改革,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加强申诉复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探索建立违纪案件质量标准监控机制。建立完善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责任分工:市纪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协办

  30、继续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塑造新的廉政文化品牌。

  责任分工:市纪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协办

  31、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加强典型引导和警示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

  责任分工: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人社局协办

  32、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引导机制,运用互联网论坛、微博等现代传媒手段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沟通,营造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舆论环境。

  责任分工: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协办

  33、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完善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询问质询、信访监督等制度。

  责任分工: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协办

  34、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市(地、州、盟)党政正职管理的若干规定》,强化“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推行和完善重大事项票决、决策失误纠偏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责任分工: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督察办、市监察局协办

  35、深化权力阳光运行工作,扎实开展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廉政风险自动预警机制。

  责任分工:市监察局牵头,市级机关各部门协办

  36、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有效运用审计结果。

  责任分工:市审计局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协办

  37、扩大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范围,提高党务、政务、司法、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责任分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政法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总工会、各区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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