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制度,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四解四促”、机关工作人员“联系市民、服务百姓”活动和“牵手行动”,及时调整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倾力服务民生。
责任分工:市信访局牵头,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社建工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协办
13、完善“12345”政府服务呼叫热线功能,健全市、区县党政领导接听值班制度,提高群众诉求办理效率和质量。责任分工:市督察办牵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区县协办
14、加强政府门户网站、领导电子信箱、网上咨询投诉办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督察办、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协办
15、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承诺活动,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责任分工: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协办
16、认真落实《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做好报告材料的综合汇总及结果运用。
责任分工: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协办
17、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违规放贷和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责任分工:市纪委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金融办协办
18、加强对津贴补贴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工作成果。
责任分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协办
19、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扩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范围和比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责任分工: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人社局协办
20、严格规范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积极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制度,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责任分工:市人社局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协办
21、认真贯彻《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严格执行我市《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