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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2、建立健全以省级和武汉市托养服务机构为示范、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成湖北省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在业务规范、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3、大力发展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生活和职业能力培训、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4、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托养服务资金,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扩大托养对象范围。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对接受托养服务的7万人次残疾人予以补助。
  5、制定实施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通过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的社会组织的资助制度和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加强行业管理。按照专职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人才培训计划,加强托养服务队伍建设,培训1000名托养机构管理人员和阳光辅导员。
  (七)文化。
  主要任务: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
  政策措施:
  1、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残疾人组织、特殊教育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机构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中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在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以及各类文化评奖、艺术比赛中,鼓励和吸纳残疾人或残疾人艺术团体参与。
  2、以“残疾人文化周”为载体,开展基层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在城乡社区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扶持出版为残疾人服务的图书、影像制品。扶持残疾人题材的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发行。扶持各种音像制品、网络视频和学习课件加配字幕。
  3、省、市两级公共图书馆应设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做好盲人阅读服务。资助部分市、县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加强盲文信息化产品应用。
  4、扶持10家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训基地。举办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积极参加全国文艺大赛。培养文化艺术人才,培育湖北残疾人优势文化项目,打造湖北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等艺术活动和创作。开展文化艺术国际交流。积极筹建省级残疾人文体中心。
  (八)体育。
  主要任务:
  --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提高社会参与能力。
  --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在重大残疾人国际、国内赛事中争取优异成绩。
  政策措施:
  1、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提供便利。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要有一定比例的残疾人,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提供便利。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要积极组织、帮助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服务机构等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基层单位要结合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特殊教育等,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健身活动。推动残奥、聋奥、特奥均衡发展,经常参加特奥运动的智力残疾人发展到4万人。
  2、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全民健身助残工程”。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举办区域性残疾人体育展示活动。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建设一批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
  3、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实施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办法。建立优秀的残疾人运动员集训队伍。壮大残疾人体育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加强残疾人体育教育、科研工作和道德作风建设。解决退役残疾人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和教育、就业等问题。
  4、举办全省残运会、特奥会等赛事。积极培养我省优秀残疾人体育运动员参加2012年伦敦残奥会、2014年亚洲残运会等重要国际赛事,争取优异成绩。
  (九)无障碍环境。
  主要任务:
  --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区创建工作。
  --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方便残疾人使用。
  --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8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
  政策措施:
  1、严格执行《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依法开展无障碍建设。新建、改建、扩建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小区、园林绿地等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区工作。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无障碍宣传与推广,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2、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航空、铁路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要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适量发展无障碍出租汽车。公共停车区、住宅小区停车场要设置残疾人停车位。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为8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基本完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3、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更加关注残疾人享受信息化成果、参与信息化建设进程。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市级电视台要开设手语新闻栏目。推进通用产品、技术信息无障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等系统。建立聋人手机短信服务平台。推进药品和食品说明的信息无障碍。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无障碍。
  (十)法制建设和维权。
  主要任务: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法制环境。
  --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畅通联系残疾人的渠道,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合法利益诉求。
  政策措施:
  1、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定《残疾人教育条例》实施办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指导各地完善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制定、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时,要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平等权益。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在残疾人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残联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3、将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纳入省“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实施残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提高残疾人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对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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