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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各项业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2年市消保委工作要点

  2012年,市消保委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中消协四届五次理事会精神,紧紧围绕 “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继续强化消费纠纷的处理力度,继续强化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继续强化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大力培养社会良性消费文化,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念,积极改善消费环境,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发挥“四个平台”,深化消费维权机制,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一)发挥“96009315”消费投诉平台,畅通消费维权调解渠道。自2012年1月1日起,市消保委投诉热线号码由10109315更改为96009315。将进一步落实规范消费投诉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反馈”的处理模式,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继续深化主任、秘书长接线维权机制,更加有为地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充分利用“96009315”消费投诉中心前沿阵地作用,汇总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和群体性的消费事件,撰写分析报告、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及时上报市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为制定科学对策当好参谋助手。建立企业约谈制度,定期通报投诉数量、和解效率、服务态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督促企业快速高效解决消费纠纷。同时加强与全国消协投诉系统的联络,对涉及外地的普遍性投诉,及时向中消协、省消协及相关城市的消费者组织报送分析报告,努力将消费矛盾化解在萌芽,进一步降低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程度。
  (二)发挥消费维权联盟平台,营造联动维权浓厚氛围。进一步发挥消费者组织间的联动作用,重点对旅游、餐饮、邮政和电信等服务行业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进行调查,发表维权观点,在全社会营造强势维权的浓厚氛围。针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努力提高市消保委的话语权。继续深化与香港、澳门消委会的消费维权合作机制,互通信息,联合发布消费警示,合力为消费者构筑维权屏障。
  (三)发挥行业协会平台,推进行业自律。针对部分行业消费纠纷具有经常性、复杂性和专业性等特点,探索与我市相关行业协会建立消费纠纷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初步选取具有一定规模的行业协会设立消费投诉调解站和消费信息服务中心,调解行业较为集中、专业性强的消费纠纷,提供消费信息咨询服务。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妥善解决消费者的维权诉求,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对行业内重大疑难消费案件,引入专家、媒体和消费者代表参与,建立一方调解、两方对话、三方监督的调解模式,不断加大调解力度,进一步提高消费纠纷调解水平。
  (四)发挥仲裁司法裁决平台,提高调解效能和权威性。进一步整合维权渠道,推进和完善消费争议仲裁调解机制,对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并接受仲裁的消费纠纷,由市消保委启动仲裁调解程序,并报青岛仲裁委依据调解结果审核、仲裁,提高消费纠纷调解工作的权威性。探索与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调解与诉讼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制度,实行消保委调解结果备案制,将调解失效案件的取证材料、双方权利情况及调解结果转至辖区法院备案,并作为法院审理依据,减少立案取证时间,加快审判速度。通过整合维权途径,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进一步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提高服务效能,不断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程序化、法制化进程。
  二、依托“四个途径”,深化宣传教育引导,努力为消费者提供科学指引
  (一)依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召开“3?15”活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活动内容,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在我市今年“两会”召开之际,编印一本《消费维权“两会”特刊》,汇总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成果,争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助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健康发展。通过联合各委员单位举办一次大型户外宣传活动、组建一支“消费与安全”宣讲团、印制一批宣传册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消费理念,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年主题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指导十二区(市)消保委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3?15纪念活动,重点深入乡镇农村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城乡的宣传活动体系。
  (二)依托大众媒体和网络,广泛普及消费知识。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同我市各大主流媒体的日常联络,就社会关注、消费者关心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消费维权案例和投诉分析等消费维权信息,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进一步完善消保委网站建设,将其打造成最及时、最快捷的消费信息宣传窗口。充分发挥《新消费》作用,定期整理发布各类消费资讯供消费者参考。为进一步拓宽消费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将探索与我市通信公司合作开通短信警示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发布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信息,让更多的消费者随时随地掌握。通过打造形式更多、内容更广、时效更快、渠道更宽的宣传新模式,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依托消费教育基地,大力提升消费者素质。依托行政部门、企业、媒体、学校、医院、商品检测部门等机构的专业力量,建立国民生活消费教育基地,汇集消费者衣、食、住、行等日常消费信息,通过编写消费教育读物、组织专家培训、讲解案例等形式,准确、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积极引导消费者扩大消费需求。联合中消协、中国消费者报社在青岛举办“汽车消费教育万里行”大讲堂活动,围绕汽车“三包”、汽车消费难点、投诉热点和汽车养护、安全使用等方面内容,开展讲座研讨。同时依托汽车经销商建立一批汽车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帮助消费者更加深入了解汽车消费和维权情况,督促经营者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意识。逐步在保险、旅游、餐饮、海产品等领域推进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四)依托专家宣讲团,积极提供专业化消费指导服务。为更专业、更全面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将联合市精神文明办、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组建“消费安全”宣讲团,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开展主题宣讲活动。通过知识讲座、展示真假商品,传授识真辨假知识及揭露不合法经营行为等方式,引导广大消费者提高消费风险意识,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
  三、突出“四个领域”,强化社会监督,努力维护消费安全
  (一)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活动,维护农资消费领域安全。针对因不合格化肥、复合肥引发的群体投诉逐年增多的现状,深入农村选取不同厂家、不同类型的化肥、复合肥样品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活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向社会发布质量指标数据,披露质量不合格以及假冒伪劣产品,并向农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降低群体投诉概率。同时向相关部门移交不合格产品信息,规范和整治企业经营行为,确保农民生产收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开展消费评价活动,维护家具建材消费领域安全。近年来,家具质量不合格、装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等现象日益突出。对此,市消保委将在家具和家庭装修领域开展消费评价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我市5-8家大型家具建材市场的实木家具进行抽样调查,重点就标签是否规范、材质是否合格、是否虚假宣传、承诺是否兑现等方面进行评价,揭露部分家具生产厂家和销售商的经营乱象,督促相关企业重视产品质量、诚信经营。对新装修家庭室内空气质量进行评价。通过媒体公开征集与装修公司签订室内空气质量条款的50户新装修家庭,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室内空气进行检测,对高于国家标准限值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对外发布。根据消费评价结果,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曝光,对涉嫌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召集相关企业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召开专题通报会,督促企业加强整改,进一步规范家具建材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开展消费调查活动,维护化妆品消费安全。针对化妆品市场竞争激烈,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化妆品领域展开一次消费调查活动,对调查进行科学统计分析,深入了解我市化妆品市场的现状和消费行为,并根据调查结果为政府部门规范管理、化妆品生产与经销企业安全生产和诚信经营、消费者健康消费提供科学参考。
  (四)开展商业服务约谈活动,维护商业消费安全。围绕我市大型商场日常消费投诉情况以及不规范经营行为,以集体约谈形式定期召集我市大型商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就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投诉处理、消费信息和企业培训等情况进行内部通报,督促各企业限期完善整改,进一步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四、强化“四个提升”,大力推进自身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维权队伍
  (一)强化对外交流,提升组织自身建设。继续深化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的合作,加强学习互访,创造更多交流机会,汲取德国乃至欧盟在消费者咨询、消费仲裁以及比较试验等方面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委的消费维权机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加强同港、澳、台地区消费者组织的沟通联络,共享维权信息和组织建设成果,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积极推进市消保委自身发展。根据我市农村市场与周边地市联系密切的现状,指导五市消保委周边县市建立务实性的跨区域维权合作关系,联动调解涉农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考核机制,提升组织内部规范化建设。下发《2012年度区(市)消保委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在组织建设、消费指导、消费投诉、法律支持、通讯报道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细化各区(市)消保委投诉工作的反馈时间和效率要求,并对分流的投诉按照10%-30%的比例进行电话回访抽查,调查消费者的满意率,并以此作为考核指标,规范消保委组织的工作行为。拓展工作简报印发形式,采取工作通讯的形式交流各区(市)工作,进行表彰通报,增强各地主动开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刊发其他省市的先进维权工作,引导各区(市)消保委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三)强化机制建设,提升队伍阳光服务公信力。按照《廉政准则》及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市消保委各项工作制度,对调解工作流程进行阳光化管理,严格执行至少两人参与调解的工作制度,并对调解过程实施痕迹化管理,对调解台账和函件妥善存档,使消费者、经营者对调解过程和结果有证可查,确保每一件消费投诉调解公平、公正、公开。
  (四)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维权技能。为使全系统内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具备全面的维权服务技能,将邀请专家、具有丰富经验的维权从业人员面向系统人员举办维权知识讲座、进行专业培训,通过解读新法律法规、剖析热点、难点消费问题、以案说案讲述调解技能等形式,力争将消保委工作人员培养成会咨询、懂调解、善宣传、强协调、能指导的“五项全能型”人才。指导各区(市)消保委及各基层分会根据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努力使每一位从事消费维权的人员成为“会咨询、懂调解、善宣传、强协调”的多面手,更好地应对消费维权领域的新形势、新问题。为营造不断学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打造学习型维权队伍,将开展全市消保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和表彰活动,组织系统内工作人员开展投诉调解技能竞赛,进一步激发队伍服务热情,巩固和提高维权人员的服务技能。

  2012年市私个协工作要点

  2012年,市私个协会将在上级协会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局党委中心工作,加强政治思想引导、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夯实组织基础,推进协会各项工作更好地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完善“五抓五送”服务体系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在引导企业调结构、转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方面做文章,见实效。深入基层,积极调查研究,勇于开拓创新,探索新路子,赋予传统服务手段以新的内容,使其取得更好效果。注重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等现代化服务手段的作用,不断提升服务的效率与水平。紧紧抓住会员的需求,找准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创造新的服务内容。做好宣传发动和引导,每项大的服务工作或活动,都要做到留字、留声、留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协会事业的良好氛围,发动社会各界共同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服好务。
  二、扎实推进行业和新兴产业分会建设
  按照上级协会部署,认真调研,摸清底数,尽快在各类行业建立自己的行业分会。各级个私协会要加强调研,摸清本区域产业、行业特别是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本着“有序建立、着眼培养”的原则,根据本辖区各类产业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产业优势,有效有序地开展好行业组织建设。重点培育和支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和具有一定潜力的产业行业分会的建立。行业协会属非盈利性组织,各级个私协会要积极协调民政、税务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支持,在对分会的经营运作,会员的捐赠、赞助等的票据使用上给予优惠政策。要深入研究政策走向,及时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加大行业分会培育和发展的力度。完善机制,加强规范。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理事会以及工作机制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行业协会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水平;要善于发挥行业领军人物的作用,让他们在行业组织中担当重任,发挥“领头羊”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分会的领导,进一步提升行业分会的自律规范和专业服务能力,真正培育一批按市场化运作、与国际接轨的行业分会;要针对市级行业分会较少的情况,在各县(市、区)成立各类行业分会的基础上,积极组建市级行业分会,真正把行业分会做大做强。
  三、创新务实,充分发挥服务作用
  要努力在提升会员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通过加强对会员的培训指导,组织会展招商,协调法律纠纷,抓好非公党建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注重提高协会队伍素质,逐步建立起适应自身服务功能的“专家库”和“智囊团”,使协会在开展咨询、培训、协调、监督等各项服务工作时权威性更强,质量更高,影响力更大;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尤其是各种高层次服务,不断满足会员多元化的服务需求;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国外及先进兄弟省市发展协会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自己的内部建设和工作方法。夯实基础,加强协会领导机构建设,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协会领导机构,进一步增强协会影响力和凝聚力。
  四、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积极引导那些具备条件和竞争力的企业“走出去”,抢占发展的制高点,不断拓展市场。我国已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30个双边投资保护协定、95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10个自贸区协定,与2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加强投资和承包工程政府间协议,与1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劳务合作政府间协议,要针对这些重点区域做好文章,有针对性地引导企业向这些区域发展。瞄准新兴产业领域,要积极搭建国内外企业高新技术链接平台,重点培育新兴产业企业“走出去”,不断做大做强。要积极组织大型企业参与国际论坛、展销活动,帮助他们开阔眼界,鼓励他们跨国并购,跨国经营,跨国发展。积极与国外中介机构沟通信息,建立连接渠道,通过共同举办活动,为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提供保障。
  五、继续推进非公党建工作
  抓好在个私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指导具备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和对企业负责人的宣传引导工作,加快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协助做好个私企业党建情况统计工作,利用会员登记、深入会员企业等途径,及时掌握个私企业党建动态情况。

  2012年信息中心工作要点

  2012年,信息中心将认真贯彻总局、省局、市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工商业务融合,加强队伍建设,使信息化建设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一、注重基础建设,构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环境
  (一)加强网络和设备管理,确保系统稳定、网络畅通、数据安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立足防患于未然,强化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化安全与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按照全系统网络和设备管理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切实做好网络和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认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二)继续实施信息化提升改造工程。一要对已达到使用寿命的设备进行更新,包括市局5台服务器、2台小型机,分(市)局及工商所的网络设备及UPS设备等;二要采用云计算、虚拟化等新技术提升信息系统的整体效能;三要完善数据中心及系统备份机制,利用省局及青岛市电政办的资源,建立系统级的备份中心。
  (三)做好机房及信息系统迁移。机房及信息系统的迁移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针对我局“数据大集中”模式,所有应用系统、数据均集中在市局,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为此,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局新大楼中心机房建设的基础上,要按照“严谨、细致、协调、安全”的工作方针,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迁移方案,分步骤实施网络系统的迁移、硬件支撑平台的迁移和信息系统的迁移工作,同步实施小型机、服务器、楼层汇聚及交换等设备的更新,确保全网稳定切换、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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