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是手段,推广是目的。只有市场主体自觉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才能发挥示范文本的实效。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示范文本在规范经营行为、维护交易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示范文本在企业和市民中的知晓度;定期召开示范文本推行会,帮助行业人士了解示范文本,提高使用示范文本的主动性;要利用青岛工商行政管理网向社会公布合同示范文本,方便合同当事人下载使用,扩大示范文本的宣传途径。
三、以营造诚信履约环境为目标,大力推进企业合同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关于“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强社会责任”等一系列要求,把“守重”企业认定、促进企业诚信履约、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等作为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乃至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
一是进一步规范“守重”认定活动。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积极探索以企业合同履约状况公示为抓手的“守重”工作新机制,修订《青岛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完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确保认定工作规范运行。制定出台《工商所培育“守重”企业工作制度》,细化“一所一户”培育标准,实行痕迹化培育,提高“守重”企业培育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完善“守重”企业管理软件,增设“守重”企业培育和查询模块,争取实现“守重”企业与企业登记、年检等数据库对接,增强“守重”企业信息化建设。根据省局的要求,年内,力争组织对1186家市级“守重”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守重”企业诚信履约意识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为“守重”企业搭建发展平台。建立“守重”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库,定期采集信息,及时了解融资需求。积极向金融机构宣传推介“守重”企业,定期举行银企对接座谈,以市工商局的名义向银行推荐“守重”企业,形成常态化推荐帮扶机制,争取实现信用贷款。探索建立“守重”企业行政扶持激励制度,争取在系统企业年检、商标注册、打假维权、广告宣传等方面出台帮扶措施。
三是深入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活动。认真指导青岛交运集团等4家企业完成全省第二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试点工作,帮助企业梳理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和目标,不断提升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和水平。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首届“青岛市最佳企业公民”评选。加强企业良好信息、警示信息的征集、公示工作,“红榜”公示“守重”企业、诚信典型案例等良好信息,“黑榜”公示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信息,使其成为工商部门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对外公开查询企业信用状况的窗口。
四、以深化行政指导为手段,发挥好合同帮扶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是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作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动产抵押登记是工商部门支持企业融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树立工商形象的“金字招牌”。要继续大力宣传《
物权法》、《
担保法》、《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开辟动产抵押登记网上宣传模块,加大宣传力度,帮助经营者学会运用动产抵押融通资金、盘活资产。适时组织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确保登记安全。市局定期汇总分析全市动产抵押融资情况,推广新的方式助企融资,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贷款难题。
二是落实合同帮农措施,推进“订单农业”发展。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力度,努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发展”的要求,重点发展品牌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积极扶持优质粮食、绿色蔬菜、茶叶、果品等四个产业,大力推广和普及“绿色订单”,促进特色农产品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继续加强对涉农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合同帮扶力度,通过提供法律咨询、签约指导、纠纷调解、融资服务等,支持涉农产业做大做强。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调查研究,为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好合同帮扶作用。在基层工商所进一步健全合同指导服务站,完善制度,落实人员,大力开展“双教育双规范”活动,落实“六个一”指导服务职责。做好涉农示范文本的规范和合同纠纷的调解,防止损害农民利益的“霸王合同”的出现,合同争议调处率达到95%以上。
五、以推动市场主体自律为载体,努力维护良好的拍卖市场秩序
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拍卖前、拍卖后备案,实施重点场次现场监拍,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规拍卖、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保障我市拍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上半年,组织系统拍卖监管人员参加观摩培训,现场模拟拍卖活动,以案释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使监管人员了解熟悉拍卖流程和监管重点,有效提高监管水平。按照省局的要求,进一步宣传、推广新版《委托拍卖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拍卖企业与委托人之间的行为。下半年,依据《
拍卖法》和《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对全市拍卖市场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拍卖企业擅自增加拍卖标的、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竞买、利用虚假宣传误导竞买人等一系列违法行为,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拍卖市场秩序。
六、进一步夯实合同监管服务工作基层基础
紧紧围绕市局党委弘扬“四种精神”和打造“五个之家”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坚持改革创新。要以强化效能建设为目标,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合同监管服务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新思路和新措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外地经验,力争在整治不平等格式条款、“守重”企业创建活动、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广、动产抵押登记、拍卖监管、合同帮农等工作上取得创新成果。二是坚持学以致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开展基层人员业务培训,筑牢工作基础,尤其要着力提高综合文字水平,积极宣传工作成果。要“带着课题开展工作”,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高质量的调研推动工作有力开展。三是坚持制度建设。探索推行业务联系点制度,加强上下交流、试点先进做法,带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着力加强格式条款整治“四制一规范”、“守重”企业“一所一户”培育、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广等制度建设,以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2012年商标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商标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总局、省局和市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世界眼光谋划未来、以国际标准提升工作、以本土优势彰显特色为指导,高起点做好商标战略实施的“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工作,以“择优推强、量质并举”为工作基调,以效能建设为动力,以改革创新为主线,突出抓好商标基础、基层和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推动商标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迎接总局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评估为契机,全面提升商标战略工作层级
(一)进一步加强商标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商标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制度,从政府层面加强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和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加强和完善对区、市政府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和发挥区、市政府在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召开全市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会议,大张旗鼓地总结和表彰工作中的先进,不断掀起实施商标战略的新高潮。
(二)进一步健全商标战略实施的政策体系。以制定出台《市政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我市作为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所取得的成果,明确“十二五”期间全市商标战略发展目标、任务和一系列配套措施,完善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体系。同时制定出台系统内的贯彻落实意见,整合系统工作资源,充分发挥三级体制的作用,努力形成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完善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实施牵头部门的作用,定期以市政府的名义督导、检查和落实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加强与发改委、农委、经信委、商务局和质监局等部门的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联动机制,积极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全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建立我市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和重大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开展商标权获取和保护全程跟踪服务。在将服务业、农产品驰(著)名商标纳入品牌奖励范围实施统一奖励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市财政局改变奖励形式,规范奖励资金使用,以充分发挥奖励政策的激励作用。
(四)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认真总结和查找我市作为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与不足,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力争在总局开展的首次示范城市考核评估工作中取得好成绩。同时积极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和示范县(区、市)、示范园区(产业集群)创建工作,选择部分企业(行业)和区、市以及园区进行重点培育,并作好与总局、省局的工作对接,力争在总局开展的第二批国家级示范企业以及省局开展的首批省级示范县、示范企业(行业)和示范园区确认工作中取得突破。
二、以联合世界产权组织开展商标调研为载体,进一步浓厚商标战略实施氛围
(一)积极扩大社会宣传。以《
商标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商标战略宣传系列活动。以商标战略宣传、商标法律知识宣传和我市驰著名商标宣传为重点内容,组织、鼓励全系统采取在报纸上开设专栏、在电视台开办专题节目、组织专题讲座、组织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继续深入开展商标宣传进企业、进楼宇(写字楼)、进园区、进社区、进学校“五进工程”,精心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全面提高企业、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商标作为重要知识产权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品牌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使商标战略工作成为企业发展的支点和全社会关注的热点。
(二)深入开展商标调研。以联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为契机,通过对青岛商标发展历程的回顾,总结企业运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方面的成功经验,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发掘和分析,提出进一步推进商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保护与促进经济发展 - 青岛经验》的范例报告,进一步提升我市作为“品牌之都”和国际性城市的地位和形象。同时,总结分析“十一五”期间我市商标发展的进程,形成我市商标发展专题报告(白皮书),全面展示我市近年来商标发展的现状和今后发展方向,进一步浓厚全社会“了解商标、认识商标和保护商标”的舆论氛围。
(三)完善社会管理网络。按省局要求,在全市驰(著)名商标企业设立商标联络员,在商标印制企业和大中型商场、专业批发市场设立商标监管员,并逐步扩大范围,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同时通过联络员不断提高企业自我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发挥商标品牌协会的作用,使之真正成为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
(四)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一是紧紧围绕“基层建设年”和“学习型工商”建设,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强化全市工商系统特别是基层商标管理人员的商标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培训,提高商标管理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并保持管理队伍的相对稳定。二是积极开展商标代理人员、商标印制企业管理人员职业培训,以及大中型骨干企业商标管理师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商标运用和管理的能力。三是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组织系统人员和企业到先进地区或境外学习培训,邀请先进地区到我市开展专题讲座,学习交流先进经验,推动我市商标工作由粗放型向精细化、专业化转变。
三、以出台《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为基础,进一步规范驰著名商标创建机制
(一)夯实品牌创建基础。深入开展“一企一标”活动,积极提升全市注册商标总量。充分利用企业登记、变更、年检等有利时机,紧紧围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大力开展商标注册宣传,运用“三书一表”等行政指导手段全程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力争做到注册一个企业申请一件商标。积极与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加强沟通,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国际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出口企业重点名单,加大宣传和走访的力度,鼓励外向型企业进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不断提高我市自主品牌出口比例,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保驾护航。
(二)规范品牌创建机制。一是严格规范品牌创建工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积极争取将《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上升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市局、分(市)局、工商所三级管理体制的优势,坚持分级负责,合力推进。二是深入开展“一所多标”活动,把商标培育、品牌创建纳入基层工商所的目标考核,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在品牌培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夯实创建梯队建设。三是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对商标注册、商标国际注册、驰著名商标经济贡献率和地理标志管理、运用和保护情况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建立信息完备的基础数据。
(三)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坚持“择优推强、量质并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的培育、申报和认定工作程序,坚持“培育一批、申报一批、认定一批”的良性发展格局,积极拓宽认定渠道,充分运用商标管理、异议、争议案件等多途径争创驰名商标,力争全年驰名商标增长6件,省著名商标增长30件,青岛市著名商标增长40件。
(四)突出品牌创建重点。突出蓝色经济、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和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三大产业的品牌结构。大力推进商标兴农工作,联合农业、林业、渔业等部门深度挖掘地理标志农产品资源,大力开展每个行政村新增一件农产品商标、每个镇争创一件涉农省(市)著名商标的“一村一标、一镇一品”活动,引导和鼓励特色农产品和海(水)产品进行商标(地理标志)注册和品牌创建,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以完善商标权运用保护机制为抓手,全面提升商标管理效能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总局、省局的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继续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权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侵犯涉外商标和驰(著)名商标专用权为重点查处内容,提高整治的准确性和威慑力。进一步排查监管风险点,加强商标监管和维权,积极预防行业性、区域性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会同市商务局出台关于流通领域商标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流通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加强流通领域商标的使用监管。二是继续在大中型商场、超市、专业批发市场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和落实入市商品商标查验备案制,并以点带面不断扩大,从制度上解决流通领域商标侵权问题。三是加强商标印制管理,建立辖区商标印制企业名册,加强定期巡查和重点监管,真正做到商标监管关口前移。
(三)加强代理组织的监管。完善辖区商标代理组织名册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商标代理机构诚信、守法经营倡议活动,开展优秀商标代理组织评选活动,逐步建立商标代理信用体系或信用评级制度。积极推行商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选择部分诚信经营、业务能力强且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代理组织,充分发挥其在企业商标注册、运用和管理中的促进作用,成为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生力军,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四)完善企业商标管理机制。加强与乡镇、街道、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建品牌指导工作站,提升基层品牌建设能力。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商标价值评估、信息检索和重大事项预警制度,鼓励、支持中小企业采取商标权投资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进一步发挥商标作为无形资产的价值,提高企业商标运用的能力和水平。
2012年广告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广告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广告工作要求,围绕市局党委决策部署,以“全省站排头、全国创一流”,切实提高广告监管执法效能、提升服务发展水平为目标,以实施广告战略为主线,深入整顿和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积极做好促进广告业发展指导服务工作,稳基础,抓重点,求创新,促进广告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一、打牢基础,稳固扎实做好经常性工作
(一)严把行政许可事项准入关。做好经营广告业务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许可证》的登记核准和年度资格检查工作;抓好跨区户外广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杜绝违法烟草广告的发布;搞好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立项初审工作。
(二)继续强化媒体广告监测监管。在对市级广播、电视、报刊广告进行24小时全面监测基础上,积极推动辖区内有电视广播媒体的分(市)局,适时装备与市局广告监测系统相匹配的先进监测设备,实现对全市媒体广告监测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