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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各项业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2年财务装备工作要点

  2012年,系统财务装备工作将根据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围绕加强系统财务管理、优化系统装备配置、提高机关后勤服务质量、强化处室作风建设四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认真打造“服务、责任、良知”的财装文化,努力做到依法民主理财、装备管理规范、后勤服务到位、综合保障有力。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新时期财务管理的原则和任务
  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合理编制系统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系统各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内部审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二、进一步加强系统财务内审管理,全力保障系统经费运行
  一是加强预算编报和执行的管理力度,全力保障系统经费运行。按照《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2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度市财政批复我系统预算对接工作。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上缴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按照批准的预算及时向分(市)局拨付系统经费,做好经费保障。加强调查研究,对2012年预算编报工作进行总结,根据财政部门的新要求,从基础入手,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细化预算、勤俭办事、注重效率的原则,全面分析系统各项工作的资金需求,为科学、准确、完整的编制2013年预算打好基础。重点加强对专项支出政策研究,提供准确可靠的政策依据。加大与财政的协调力度,确保2012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资金落实。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确保系统完成工商职能所需财力。
  二是加强资金预算管理,集中财力保证重点支出需求,对市局党委确定的重点事项优先予以保障。通过统筹兼顾合理调控各项预算资金,确保年度财政资金收支均衡。坚持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向执法力度强的单位倾斜,并预算细化到工商所;对市局党委确定的基层工商所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升级、新大楼回迁等重点事项优先予以经费保障。集中资金,突出重点,逐步解决了基层基本建设、办公办案装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以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和政府采购制度为重点的支出管理,按照依法理财、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商品和服务经费开支。强化预算支出控制,对各项支出的安排,结合实际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分主次先后,先预算,后支出,充分发挥资金的效能。在经费支出方面,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从紧”。就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控制和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二是坚持“从严”。就是要严格执行核定的支出项目,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三是坚持“合理”。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等既要考虑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充分考虑财力的可能,量财办事,量力而行;四是坚持“有序”。就是支出顺序按轻重缓急安排支出,集中资金,突出重点,逐步解决影响工商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统筹兼顾合理调控各项预算资金,确保年度财政资金收支均衡。继续开展节约型工商建设,加强统计报告,确保年内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出国费、车辆购置和运行费以及用电、用油、用水、用气费用均控制在目标限额以内。
  四是以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契机,查找不足,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道德教育,完善财务工作流程,促进系统财务工作基础规范化。进一步提升系统的财务装备管理水平。
  三、以编制采购计划为起点,适应监管需求,加强资产管理
  一是科学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根据批复的采购预算、工作需求和设备配备标准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深入调研,了解在新形势下基层执法监管的新特点,针对新特点所必须的监管执法装备,加大资金投入,以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基层监管执法要求。组织对拟采购设备的性能、应用效果进行分析论证,增强购置资产的前瞻性,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精,强化装备维护和升级换代。
  二是严格执行规定实施阳光采购。在采购中认真组织审核技术参数、确定预算资金、编制招标文件,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实现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暖气改造工程、工商标识装修改造工程的收尾工作,做好工程的验收和审计工作。按照“统一、规范、适用、经济”的要求,加大对危楼改造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政府支持,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基层办公用房建设,为充分履行职能提供保障。
  四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操作性强规章制度,规范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细化固定资产购置、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程序和办法,明确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使装备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产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在此基础上,摸清家底。建立健全部门固定资产档案,做到资产管理底子清楚,账实相符。明确资产管理人员并将资产管理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建立各单位和处室负责人离任清查盘点制度,完善资产监督机制,严把购置、使用、维护三个关口,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四、以财装创优为抓手,加强队伍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面对系统财会专业人员缺乏的实际,在系统内选拔热爱财装工作、德才兼备的财务专业人才,优化财装部门人员结构。以培养财务专家队伍为目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专业履职能力。并从长远考虑,在稳定队伍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财装专业人才的晋升渠道建议。
  二是认真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夺标”活动,加强财装干部队伍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和“服务、责任、良知”的财装文化教育。从加强考勤纪律着手,培养财装处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做到警钟长鸣,始终怀有一颗善良之心、感恩之心,怀着一种博爱的精神,用心工作,用真情服务。
  三是以高效服务为理念,提高服务效能,做好保障工作。牢固树立“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的理念,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广开渠道,多为职工、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办好事。认真做好办公楼维护、餐饮服务、设备维修、会议保障、物业管理、安全保卫、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后勤工作,耐心对待和协助解决有关住房等历史遗留问题。高调做事,低调做人,公开、公正、透明作好每一项工作,尽心尽力干好每一件事。

  2012年法制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工商系统法制工作指导思想和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和市局党委的工作部署,以建设“法治工商”为目标,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提升全市工商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一、以制度规范为重点,切实加强法制基础建设
  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改革,进一步完善法制工作制度,整合原有的各项制度规定,使系统法制基础制度形成相对比较完整的体系。制定行政执法质量监督考核办法,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效能的提升。围绕《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贯彻实施,着力完善法制基础制度建设,及时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执法要求、与上位法规定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特别是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二、以行政指导为重点,切实发挥服务发展职能
  继续以行政指导为抓手,改进行政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果,着力提高系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以《行政指导工作手册》和《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实施办法》的实施为契机,加大行政指导的推进力度,强化对行政指导工作的考核,将行政指导工作的考核结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范围。适时召开行政指导工作现场会,组织优秀行政指导案例评选,推动系统行政指导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以法制监督为重点,切实强化权力运行制约
  做好案件核审和强制措施备案工作。全面审查案件的证据、程序、适用法律、定性和量罚,对处罚案件严格把关,对重大处罚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做好强制措施编号和备案工作,确保经法制部门核审的案件诉讼无败诉、复议无撤销。积极推进行政处罚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执行,要严格把关;继续推进与全市电子政务共享平台的对接,为实现行政处罚事项备案管理、裁量标准控制、行使过程、结果反馈、信息发市、监督考核全过程信息化奠定基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案卷集中评查。通过执法检查和案卷集中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执法单位和部门逐一通报反馈,督促整改;继续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努力提高执法案卷质量。
  四、以复议应诉为重点,切实提高规避执法风险能力
  积极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加强与各级司法机关的联系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工商机关的执法监管行为,减少和避免败诉案件的发生。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凡有行政诉讼案件的单位,机关负责人出庭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充分发挥复议诉讼在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矛盾方面的前沿作用,定期开展复议诉讼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发挥规范和警示作用;改革复议审理方式,引入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听证等制度;提高复议审理效率,缩短复议审理时限。
  加强对机关民事合同的审查。对于机关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法制机构要加强对合同的合法性及合同要件的审查备案,减少民事合同风险,维护机关利益。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规定。对机关各部门制定的涉及当事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实施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政府法制部门报备,避免抽象行政行为引发行政纠纷。
  五、以法制宣传培训为重点,切实提高队伍执法素质
  积极贯彻“六五”普法规划。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结合工商执法法实践,普及网上普法,促进协会普法,借助媒体普法,推进机关学法活动。抓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4普法宣传日等大型普法行动,落实好市普法办提出的“一月一法”普法活动。
  培养打造行政执法骨干队伍。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系统执法业务骨干,进行以司法考试为主要内容的脱产培训,组织参训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公职律师队伍。结合执法工作需要,适时组织案件主办人和法制员资格考试,充实执法骨干力量。组织优秀案件主办人、优秀法制员评选。
  加强对基层的法律指导服务。会同市局相关业务部门,组织收集整理基层工作中发现和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例,集中进行讨论,形成指导性意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适时召开法制工作联系点座谈会或研讨会,以点带面,促进基层法制工作水平的提高。

  2012年离退休干部工作要点

  2012年全系统老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老干部局长会议的部署,围绕市局党委的中心工作,以“让党委放心、让老干部满意”为目标,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为主线,以纪念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3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 健全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体系,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发挥老干部的积极作用,全面做好老干部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一、加强“两项建设”,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
  (一)加强对老干部的思想引导和政策宣传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步调,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坚持和完善老干部参加会议、情况通报会、领导联系老干部制度等形式,向老干部传达中央精神,宣讲党的大政方针政策,通报地方有关情况。引导离退休干部科学认识国际国内形势,正确理解中央的决策部署,辩证看待社会热点问题。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组织开展“纵比知足、横比知福”活动,引导老同志保持阳光、平和、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
  (二)要继续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继续贯彻中组部下发的《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抓好宣传、学习和实施。要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的老干部支部活动形式,在全系统老干部支部中做到支部组织健全、集体活动经常、党员归属明确、管理教育责任落实。要加强对离退休党员干部的管理,建立离退休党员干部接转台账,确保每一名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推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正常换届工作,选配高素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继续开展“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活动。
  (三)继续开展离退休干部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贯彻李源潮同志关于在全国离退休干部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所作的“四个创先争优”重要批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和全国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学习活动,引导离退休干部自觉争当“四好”离退休干部、争当岛城先锋,着力在树典型、出成效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离退休干部创先争优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大力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参加十月份全市的评选表彰全市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
  二、认真执行政策,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
  (一)做好“两费”的落实。积极协助财务部门按时缴纳医疗统筹金,保障离退休干部及时就医取药;按时缴纳离休干部的管理费和退休干部的活动经费。
  (二)落实资金保障,健全困难帮扶机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建立困难老干部帮扶体系的要求,各单位每年要从党费中拨出一定数量的专款,用于离退休干部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救助;要设立一定数量的财政专款资金,用于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家庭困难的离退休干部。要确保资金到位,形成帮扶制度,使帮扶工作规范、合理、有效。
  (三)做好走访慰问工作。认真落实走访慰问制度,坚持以离休干部为重点的走访慰问活动。元旦、春节期间,要分级对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每季度,对离休干部和副局以上的退休干部进行走访;定期走访80岁以上的老同志;年终,应对离退休干部的家庭情况进行一次摸底了解,酌情给予帮助;在重阳节,可采取不同形式向离休干部表示慰问祝贺。
  (四)做好探视工作。认真落实探视制度,应经常了解离退休干部特别是离休干部的健康情况,离休干部患病住院的,应及时看望慰问。
  (五)做好健康查体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享受副司局级及一、二类保健待遇的离退休干部进行健康查体,可组织其他退休干部随在职公务员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全二类以上保健干部的健康档案。
  (六)开展老干部政策落实情况自查。上半年,中组部老干部局和省委老干部局将组织对十七大以来的老干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各单位要提前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实际,确保老干部各项待遇落实到位。
  三、积极开展活动,展现老干部良好精神风貌
  (一)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结合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纪念离退休干部制度建立30周年、建军85周年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组织老干部参加全市老干部合唱比赛、文化艺术才艺展演、全市老干部文化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等活动。
  (二)组织做好参观考察工作。认真落实参观考察制度,应根据离退休干部的身体情况,多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近距离的参观和系统内考察活动,了解青岛经济发展形势和工商事业的发展变化。
  (三)积极开展读报征文活动。继续为离退休干部征订报刊杂志,并引导每名离退休干部将看书读报的体会抒发出来,参加纪念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30周年征文和“红色印迹”征文活动,以离休干部为主要对象开展搜集和抢救革命史料活动。
  四、搭建多样载体,进一步推进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一)积极发挥好离退休干部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以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为阵地,推荐离退休干部参加老干部艺术团“艺林红叶”品牌建设,积极参加全市第四届老干部艺术节活动,积极参加工商系统“我爱工商”系列文化活动,发挥老干部的特殊优势,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
  (二)继续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要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市老龄委及老干部局组织的关心下一代工作,要通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普法教育、帮扶教育等活动,发挥余热,为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做出贡献。
  (三)积极参加和谐社区建设。要组织老同志参与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街道居委会和村镇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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