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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各项业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各项业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分(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
  现将2012年各项业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分(市)局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措施建议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局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2012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工商登记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四高目标”、“五个更加”要求和省局登记监管工作“两规范、两服务、两提高”的具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局党委中心工作,全力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大力推进登记注册行政指导,强化市场主体监管,着力加强基础建设,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大力弘扬“四种精神”,全面推进登记监管进步
  2012年是全市工商登记监管工作的改革攻坚之年,各级登记监管机关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大力弘扬“四种精神”,不断推进企业登记监管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一是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网上登记、网上验照、网上年检等现代高效登记监管手段,以新的登记流程为核心,改革探索新形势下登记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具体分工等机制体制改革,不断创新社会综合管理手段,加大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力度,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二是弘扬勇于担当的精神,以监管到位为目标,积极行政、主动担当,全力做好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秩序监管,努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三是弘扬争创一流的精神,坚持高标定位,以国际眼光和世界标准,全面做好“四标工作”,推进各项工作达到“全国一流,全省排头”标准;四是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按照“党员更红、支部更强、窗口更亮、服务更优”的要求,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以任劳任怨、辛勤奉献的优秀品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积极营造进取、宽松、和谐的登记监管工作氛围,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二、充分发挥登记职能,靠前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运用登记职能,服务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一是用好用足用活总局、省局出台的扶持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蓝色经济区和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发展规划,强化蓝色、突出高端、突破新兴,精心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全力做好重点工程启动、重大项目实施和大型企业入驻等服务保障工作;二是积极制定和落实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做好报社、广播影视单位、文艺演出团体等企业的转企改制工作。帮助企业研究改制方案,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三是充分运用工商职能,推进转方式调结构的加快进行。提高企业合并分立登记效能,减少企业兼并重组成本,促进资本的合理流动。强化对落后产能企业的政策约束机制,从源头上控制、淘汰落后产业企业进入市场,促进节能减排,鼓励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四是积极扶持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增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邮政物流、供销社、涉农大企业到农村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到农村建基地、办工厂,支持连锁经营或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向农业投资、在农村创业。
  (二)改进发展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数质提升。一是优化市场主体目标绩效考核机制,改进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主管作用和基层政府的引导作用,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方针,积极完善有利于市场主体培育、有利于社会投资、有利于资本整合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推进市场主体科学健康发展。二是按照市委提出的把项目建设作为科学发展的生命线要求,加快推进定向招商,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推动引进建设一批产业层次高、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大项目,扶持经济发展。三是研究制定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的实施办法,制定出台《集中办公区(孵化器)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积极鼓励和扶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
  (三)用好优惠政策,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水平。一是积极探索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及时研究确定与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发展相适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标准,鼓励新举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二是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私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造,充分发挥股权登记管理的职能优势,依法开展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债权转股权登记,全方位扶持企业进行科学合法的资本运作。三是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和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综合分析,为政府决策、投资创业和社会公众服务。
  三、加快建立登记注册新流程,全面提升登记监管质量效能
  以网上登记为核心改革创新工作流程,形成完备的审查、核准、监督、制约机制,在确保企业登记质量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登记效能。
  (一)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创建企业登记新流程。一是全面实行企业开业登记网上运行,探索网上登记配套服务措施,制定《网上登记外延服务工作法》,通过特快专递送照上门等配套服务措施,真正实现“键对键”的登记方式;二是增开企业网上变更登记、网上注销登记流程,加大网上行政指导力度,实行时时互动的网上登记咨询,进一步延伸登记窗口,提高登记审核效能;三是加快制定与网上登记相适应的登记监管新流程,进一步明确网上登记时限、流程、审查职责等工作标准,真正建立起科学高效快捷的企业登记新流程。
  (二)整合企业登记资源,建立全市性的市场主体名称核准中心。适应网上登记流程变化,整合市局、分(市)局市场主体登记资源,探索建立“企业名称核准中心”,分(市)局轮流参与企业名称核准。分(市)局建立“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核准分中心”,各工商所参与核准。开发完善名称自动查重、名称限报预选数量系统,切实提高企业名称核准效能。
  (三)落实已有的工作制度,保障企业登记质量和效率。一是进一步完善“五准工作法”,改进文书表格设计,明确前置审批事项,提高企业登记注册的规范化水平;二是落实档案扫描前移制度,缩短档案扫描周期,进一步明确“一审一核”责任,提高企业登记信息对外公示查询的质量和时效;三是落实企业登记事项实质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前台受理人员工作权限,有目的有计划增加实质审查比例,保证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登记审查质量;四是落实重大登记事项集体会商制度,研究制定《企业登记风险评估及控制管理办法》,有效防范登记监管职业风险;五是落实企业登记质量评查制度,开展“青岛市工商系统登记监管档案检查百日行动”,定期进行企业档案质量检查,全面规范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监管档案。
  四、全面深化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大力提升监管水平
  (一)进一步明确属地监管职责,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一是制定和实施《青岛市工商局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落实“经济户口”网上认领、实地认领责任,严格无照经营软件录入等工作制度,明确数据录入责任,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二是充分发挥“网格化信用分类监管”作用,按照“违法失信严查,守法诚信宽待”的原则开展巡查和检查,有效建立起失信预警、纠正指导、立案查办、定期反馈的机制;三是加快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定期向社会公开企业监管信息;四是制定对外信息查询办法,满足政府监管、企业经济往来及社会各界信用查询的需要,推进企业信用建设,树立工商管理权威。
  (二)加大市场主体监管力度,有效推进分类年检验照。一是依法开展年检验照工作,全面提高监管效能。继续实行年检备案制、“大企业直通车”服务,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完善年检工作流程,规范催检工作程序,切实提升年检质量;二是全面推广个体工商户网上验照,加大网上验照比例。深入开展催验工作,加强对个体经营者的普法宣传教育;三是统一逾期年检验照处罚标准,加强对未年检和未验照吊销管理,夯实市场主体发展基础;四是分批次、分时段对全市已名存实亡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进行吊销处理,组织开展对从事经营活动的代表机构进行专项稽查。

  (三)努力保持“创城”成果,推进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继续深化无照整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机制,改进考核目标,加大对各级基层组织的考核力度,推进形成区(市)政府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的牵头协调作用,结合市政府2012年的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无证无照治理行动,加大清理力度,有计划地清理无证无照“钉子户”,保持无证无照监管“高压态势”。
  (四)以“E线通”为载体,加强对企业出资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与银行、财政、会计师行业协会等部门的配合协作,研究制定《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行为规范意见》;全面开通与青岛市内各国有、私营、外资银行联网,依法实行企业验资资金流向监控,预防违法垫资和抽逃出资行为;开展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专项整治,定期向社会公开登记代理机构的不良信用信息,对涉嫌从事违法违规代理的中介机构实行重点审查,加大处罚力度,逐步淘汰严重失信、屡次违法违规的代理中介机构。
  五、着力加强业务培训力度,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大指导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规范企业登记行为。针对登记监管工作的重点环节和疑难问题,编制各项工作《指导手册》,统一各级登记机关掌握标准;加大培训力度,实行层级培训、以会代训等方法,加快提高登记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落实“五准工作法”行为规范及考评标准,开展各分(市)局对外登记注册窗口“五准工作法”落实情况考核验收,切实提高登记质量和效能。
  (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积极参与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进一步做好非公党建数据统计工作。要继续在组织部门的领导下,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全覆盖。
  (三)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方针,做好外资大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继续落实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和区市政府确定的外资登记重大重要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实行事前引导、事中帮扶、事后跟踪等完善的服务机制。推行外资企业服务联系卡和网上在线微博,点对点地向企业公开服务电话和服务承诺。
  (四)认真做好各项配合性工作,全面提升登记管理工作水平。推进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和向金融机构推荐诚信文明企业的“三押一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大学生就业创业、劳动监察等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与各部门会签文件,人大、政府立法征求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建议,“三民活动”、“行风在线”、“网络在线问政”等各种意见和建议,确保服务民生职责到位。

  2012年公平交易工作要点

  2012年公平交易局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局的工作部署,按照“抓创新、上水平,抓基层、打基础,抓执法、树形象,练内功、强素质”的总体思路,大力弘扬“四种精神”,努力打造“五个之家”,坚持改革创新,严查大要案件,强化维权服务,提高队伍素质,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贡献力量。
  一、健全执法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制度。进一步明确市局、分(市)局执法权限,严格在执法权限内查办案件;落实省局“五制一化”要求,完善市局授权(委托)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大要案报备制度,通过“统一掌控”制对授权查办的重大案件加强督办;建立市局、分(市)局联动机制,强化市局指挥调度和执法协调;落实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健全内外协作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衔接,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2、做好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工作。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远学成都、广州,近学临沂、潍坊,重点学习执法信息化建设、大要案查办等方面的先进经验,进一步细化赶超目标,提高工作标准,创新工作措施,推进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争当全省执法办案工作龙头。
  3、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加大行政指导力度,通过开展法律法规等各类培训,强化企业自律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对已发生违法行为的,采取重要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见、处罚后回访调查等措施,达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严格执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4、创新开展执法形势分析工作。建立执法分析制度,加强对全市市场秩序宏观形势的分析研究,密切关注系统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各分(市)局依据受理的举报投诉和查处的案件特点,深入分析研究辖区经济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按季度向市局汇报,由市局统一汇总整合,确定下一步执法工作重点和措施,使执法工作有的放矢。
  5、强化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执法工作重点,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力度,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充分发挥政务信息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服务决策、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建立考核制度,提高写作水平,积极宣传执法工作成果,优化执法环境,树立工商形象。
  二、落实打传规直各项措施,提高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1、深入开展打传工作。保持对传销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第二季度开展“打击传销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严查大要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机制,适时召开“打传”工作会议,表彰“打传”工作突出单位和先进个人,带动打击传销整体工作的深入开展。
  2、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镇)”工作。根据《实施意见》中创建的五个标准和建立健全三个协作网、巩固完善五项机制的创建内容,加强对各(区)市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在已创建30%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创建率100%。结合打传考核,全年分两次对创建工作机制和标准进行考核验收,年底命名“无传销街道(镇)”,并进行挂牌表彰。
  3、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力度。以工商所为单位,定期到社区为居民讲解传销特征、危害及预防等内容,第二季度围绕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加强与各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媒体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易感群体的自觉识别、防范传销意识和能力。
  4、完善直销信息化监管制度,制定《直销企业分类监管办法》。逐步完善使用直销企业信息录入监管模块,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采集和录入,对直销企业的设立、直销产品、直销员计酬和培训、退换货制度等进行全程动态监管,确保以信息化手段保障监管到位。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体系在直销监管工作中的作用,逐步完善直销监管体系,第三季度出台《直销企业分类监管办法》,根据接到举报数量和执法检查的实际情况,将直销企业分为经营记录优良、有轻微违规问题、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和严重违法违规企业或个人四类,采取不同监管措施。
  5、建立直销行业自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我市直销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政府行政管理的发展趋势,从2012年开始,每年组织两次直销企业自律联席会议,强化直销企业行业自律意识,增强直销企业规范经营、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参与感,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参照先进城市经验,研究制定《青岛直销企业行业自律规范》,从制度上规范直销企业的发展。
  6、完善与商务主管部门在直销信息交流方面的工作流程。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明确市级工商管理部门和市级商务管理部门在直销企业信息采集、管理、反馈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加大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继续按照省局划片负责查办反垄断案件的规定,积极发挥省内东部地区各地市反垄断执法的牵头作用,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密切关注本地区垄断现象,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涉嫌垄断的行为线索,及时上报省局、国家总局,争取上级授权,力争查处有影响的反垄断案件。
  2、强化公共服务行业整顿规范工作。一是把供热行业作为依法查处公用企业利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案件的突破口,对全市供热行业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强制交易和限制竞争行为,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二是开展有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工作的调研,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超出法定权限、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干预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通报其上级机关责令纠正,对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机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三是以供电、供水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对滥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行为的专项检查,突出抓好案件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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