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对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粤农电〔2012〕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经济促进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农机局: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了利农利工、提升产业、助民增收等一举多得的好效果,对于提高我省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补贴政策实施不走样,按照农业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把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纪律要求、认真规范操作、加大政策执行力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重中之重的任务,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领导全力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和农机企业满意。
二、全面开展专项检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要严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严格要求,立即部署、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五项制度”、“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四个禁止”等规定的执行情况;农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及规范执行政策情况;关键审批环节和补贴资金申请量大的机型补贴情况;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是否存在倒卖补贴机具、套购补贴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借机收取或巧立名目变相收取服务费等情况;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情况。
(二)检查要求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一查到底,及时整改。要举一反三,逐项工作、逐个环节地查找本地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着力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和配合,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督的长效机制。要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努力实现农机购置补贴“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