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研究制订我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加快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征信体系、征信信息披露和公示机制,推进建立安全生产征信信息查询系统和公示披露系统,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信息共享。在全市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及机械、冶金、轻纺、建材等行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不良信用信息的披露力度,营造依法安全生产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等。)
(四)进一步推进我市金融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推进征信市场规范发展。进一步优化信用消费环境,扩大信用消费,提高信贷消费比重。支持我市商业银行和其它地方性金融机构积极使用外部信用产品和服务。大力开展征信宣传活动,提高北京地区金融行业内部信用建设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本市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我市信用销售健康发展。指导商务领域协会积极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制订行业自律公约,帮助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规范协会对会员企业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会员企业信息服务和信用管理知识培训,营造诚信经商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六)进一步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纳税人信用信息记录系统,完善信用评价和公示制度,加强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定工作。加大纳税诚信宣传力度,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营造依法纳税和诚信纳税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七)推进国土资源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我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大对国土资源管理领域中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披露力度;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领域信用信息发布专栏,依据相关标准发布警示信息和提示信息,面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八)推进科研诚信建设
完善科研项目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制订科技项目工作任务所涉及责任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信用指标提示系统,加强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营造有利于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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