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市直各单位和各区县(市)确定一名“大走访”活动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系、信息传递、工作协调等。联络员工作由市作风办统一管理、协调。
3.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活动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各地各部门每日向市作风办报告省级机关领导干部到当地走访调研、本地本单位干部“进村入企”等情况,以及大走访活动进展情况、经验、成效等信息,并及时报送走访信息反馈表。各级作风办要通过工作通报、工作简报等载体,及时向各地各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典型做法和工作经验;通过新闻通报会、在各类媒体刊登消息等形式,及时向全社会通报工作情况。
4.建立跟踪督查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十分重视“大走访”活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问题情况及时报当地作风办汇总后报市作风办。各级作风办要对重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建立走访笔记制度,市作风办将向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统一发放“大走访”活动民情日记本,记录走访农村、企业的民情日记,以及调研了解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等情况。各地各单位要适时对笔记情况进行检查。
5.建立问题调处制度。领导干部在走访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给予调处,本部门不能解决的,由相关牵头单位协调解决。牵头单位解决不了的,报市分管领导协调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进村入企、服务基层”大走访活动作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途径,作为贯彻落实市委“稳中求进、奋发有为”总要求、全面完成今年各项重点任务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完成好活动的各项任务。要加强对“大走访”活动的领导,专门部署,专题研究,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市作风办要加大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落实内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做好综合材料起草、信息编发报送、宣传报道以及联络督导等各项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干部“进村入企”必须直接到点,不扰民,不干扰地方工作,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做到“五不准”:不准接受所走访村和企业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所走访村和企业馈赠的有价证券或礼品(包括土特产),不准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搞层层陪同和迎送。一个走访调研组人数不超过5人。市级领导进村入企要轻车简从,直接到点,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市直单位负责人走访,区县(市)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原则上不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