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集中走访。2月下旬至5月底。主要工作:组织开展各专项活动。在走访时间安排上,分批进行:区县(市)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在全市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3周内完成进农村走访调研任务;市级领导和市直机关的领导干部在市党代会召开后3周内完成。企业走访调研由各级领导干部根据企业情况联系安排,原则上在4月底前完成走访调研任务。在走访地点确定上,原则上与各级领导干部现在的基层联系点和企业联系点相一致,同时根据各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企业的实际,安排相应的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走访。市本级领导干部走访的具体安排在动员大会前予以明确,区县(市)的安排需与市作风办事先对接后确定。在走访工作安排上,要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尽量把走访农村企业、调研、接访、服务活动整合起来实施。新任领导干部要利用这次大走访机会,建立基层、企业、产业集聚区联系点,并撰写走访调研体会文章。
第三阶段:总结回访。6月份。主要工作:对大走访活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基层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把成熟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困难问题解决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工作不力、解决问题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抓好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影响、损害群众利益的,严格进行问责。
(二)责任分工
我市“进村入企、服务基层”大走访活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市作风办负责活动的总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在市作风办建立活动的工作机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局、杭报集团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地本单位“大走访”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对大走访工作负总责。各地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机构,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五项活动的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起责任,做好牵头工作,各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职责范围的工作,并积极支持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三)工作机制
1.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例会由市作风办牵头组织,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有关领导,五项活动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负责人参加,汇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安排。遇重要情况可由市作风办临时召集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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