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案的通知
(齐政办发〔201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全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全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案
2012年是省委、省政府提出五年绿化龙江大地的最后一年,也是加快造林绿化发展、实现森林面积、蓄积“双增”的关键之年。为增强全民绿化意识,组织和发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改善环境,绿化家园,市政府决定,今年组织全市党政军群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举行大型义务植树活动。为组织好此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民动手植树,共建绿色鹤城。
二、时间安排
根据全省义务植树统一行动时间安排,我市义务植树活动定于2012年4月21日至23日进行,共3天时间。
三、义务植树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4月21日义务植树分现场设在扎龙路口至大岗子的联通大道南侧。参加人员:市四大班子领导、市直机关干部和市园林处职工。栽植云杉大苗和胸径6至8厘米银中杨大苗。
(二)4月22日义务植树分现场设在扎龙路口至大岗子的联通大道北侧。参加人员:驻齐部队官兵和部分中学生。栽植胸径6至8厘米银中杨大苗。
(三)4月23日义务植树分现场设在梅里斯区政府所在地南1.5公里处,面积60亩。参加人员:机关干部、共青团青年等。栽植1米高樟子松大苗。
四、组织形式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妇联、财政、宣传、林业、住建、教育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此次义务植树活动。具体是:
(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负责4月21至22日上午在联通大道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市直机关、驻齐部队、中学生参加义务植树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市直机关工委负责4月21日上午市直机关干部参加义务植树的组织工作。
(三)齐齐哈尔军分区和市教育局负责4月22日驻齐官兵、中学生义务植树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