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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参加第二十三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参加第二十三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鲁商务商贸函字[2012]15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2012年6月15日至19日,第二十三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哈洽会自1990年创办至今,已从区域走向世界,发展成为国家级、国际性经贸盛会,是中国全面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的窗口、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最大展会、东北亚区域合作的重要平台。为提高我省产品在东北地区的市场占有率,现采取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参加第二十三届哈洽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区设置。本届洽谈会设3000个国际标准展位,设高新技术展区、现代农业展区、建材与家居展区、轻工展区、外国展区、机电展区(室外展览篷房)、大型机械展区(室外广场)。
  二、参展报名。请各市按照《第二十三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展位申请表》的要求打印填报,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寸彩色近照一张(每标准展位办理3个参展证),于4月6日前报省厅(商贸服务处)。联系人:祁军,电话:0531-89013828,传真:89013591.
  三、展位费标准。本次展会国际标准展位(3M*3M)展费为6000元/展期;机电展区(室外展览蓬房)(3M*3M)展费为4000元/展期;室外大型机械展区展费为120元/平米展期,起租面积不低于25平米。
  四、展位费汇款。请于4月30日前将展位费汇至以下帐户。户名:山东百特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西门支行。帐号:1171914000000008476。汇款请注明“哈洽会展位费”,逾期未交展位费视为自动放弃参展。
  五、布展、参展要求。布展时间6月13日-14日12:00,14日下午封馆安检。展览时间6月15日至19日,每日8:30-17:00。6月19日下午15:00开始撤展。展品运输事宜,请与大会运输组于雷联系。
  电话:0451-82340100、1365461166。

  附件:第23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展位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
  第二十三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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