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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统计工作的通知

  填报单位:

  指标解释

  电子商务:指经济活动主体(包括企业、单位组织和自然人)之间利用网络开展的电子交易活动或以交易为目的的网络商务活动。
  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指经济活动主体间利用自营电子商务网站或者第三方电子商务网站,借助网络订单交易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借助网络订单指通过网络发送订单,付款可以是网上,也可以是网下进行。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不包括电话购物、电视购物、金融产品、网络代缴费等。
  电子商务交易额:指在报告期内发生的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的总金额(不包括交易对应的物流费用)。具体为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生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与工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建筑业等主要行业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之和,并根据当地情况适当剔除重复统计部分。
  网络零售交易额:指在报告期内具有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特征的面向终端消费者的交易总额(不包括交易对应的物流费用)。
  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总额:由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总额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总额两个指标构成。其中,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总额通过对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性支出折算得到,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性支出指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商品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务等非商品性支出。不包括罚没、丢失款和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牌照税、房产税等),也不包括个体劳动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源自国家统计局统计制度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总额通过对农村居民家庭生活消费支出折算得到,农村居民家庭生活消费支出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源自国家统计局统计制度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网络零售交易额占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总额比重:指网络零售交易额除以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总额的比例。
  工业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指在报告期内工业企业发生的具有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特征的交易活动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的总金额。
  工业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应用比例:指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工业企业数量占所有工业企业总数量的比例。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指在报告期内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发生的具有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特征的交易活动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的总金额。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应用比例:指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数量占所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总数量的比例。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指在报告期内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发生的具有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特征的交易活动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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