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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七)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1.加快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改革。制定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现有行业协会商会在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脱钩。加大新型行业协会商会培育力度,重点在我省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优势行业和入世相关领域中,组建和培育一批由骨干企业牵头发起、同业经济组织和相关单位自愿组成,按照市场经济模式规范运作、功能较为健全的新型行业协会商会。大力培育扶持公益类、慈善类社会组织,逐步建立各级社会组织的培育中心。对社会组织以及公共服务给予税收和财政政策扶持。加快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机制。

  2.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进一步完善落实我省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加快农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着力增强服务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农超对接”,积极动员和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林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国家涉农建设项目的具体办法。探索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建立专业性联合体的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拓展合作空间,扩大合作领域。

  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我省信用信息征集、互联互通、信用公开等有关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要求,加强统一指导和协调,积极整合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的信用信息资源,以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查询服务网络建设为切入点,以银行和工商部门的信用信息平台为支点,全面规范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组建全省统一、规范、公开的征信及查询系统。发挥政府信用的示范和引导作用,积极开展诚信企业、诚信社区、诚信乡镇和诚信城市建设活动,加强行业自律,运用激励和惩罚手段引导规范企业与个人信用行为。

  (八)在着力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1.优化外贸促进体系。围绕“扩规模、调结构、转方式、增效益”,坚持“抓大、促小、育新”,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积极落实国家和我省支持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力度,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不断完善进出口激励导向机制,鼓励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培育农产品扩大出口,促进文化产品出口,不断提高外贸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改革外贸监管体制,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效率,推动外贸发展再上新台阶。完善应对贸易摩擦机制。“十二五”时期,力争年进出口贸易平均增速达到16%,全省进出口贸易总额超过150亿美元。

  2.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我省高新技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参与重点产业的调整振兴。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及工业集中区完善园区规划,加快基础建设,引进一批关联度高、带动力强、产业链长的综合项目,打造主体产业群,提升整体竞争力。创新“兰洽会”举办模式,将其打造成在国内外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对外开放、合资合作战略平台。建立招商引资督查、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提高资金到位率。

  3.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利用我省在市场规模、人力资源、要素成本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承接国际市场和东中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引进和培育一批服务和外包企业,推动服务外包发展。继续支持金川公司、酒钢集团、白银公司等大型支柱企业建立境外原料基地。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和作用,以亚欧大陆桥为支撑,加强与中亚西亚的交流合作,加快向西开放步伐。创新外资利用方式,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积极争取国际多边经贸项目资金,扩大多边经贸合作领域。积极推进兰州等条件成熟的地方建立“无水港”、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争取在金昌、天水设立海关。

  六、推进“十二五”改革的保障措施

  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试点探索、统筹解决改革成本、营造创新氛围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改革实施的保障机制,确保本指导意见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

  继续实行省级部门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高层次综合性的省级政府改革协调机构,加强对全省改革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总体指导,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督促推进各项改革。各市州、各部门要把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定期分析改革形势,加强对改革进程的跟踪检查,落实改革工作责任。加强对有关改革方案制定的指导与协调,认真组织重大改革方案的专家论证工作。要建立健全部门间的改革政策衔接、改革情况通气和改革问题共同分析制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着力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鼓励和支持各市州和省直部门结合实际,针对一些涉及面广、风险较大,而又必须解决的体制性问题,自主开展试点。试点应突出试验内容的“引领性”、重点任务的“攻坚性”和改革成果的“制度性”。要充分利用我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这一平台,将其作为各项改革的实验基地和先行先导区域,为面上改革探索和积累经验。要注重将区域性综合改革试点与行业性改革试点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试点,由点到面,不断探索新体制新机制、新政策新措施、新途径新办法,并适时将成熟的做法加以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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