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度已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参保居民,在缴费期内须向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工行银联卡内存入应缴费用金额,以确保足额从银联卡中扣缴。
2、没有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参保居民(少年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本人工商银行银联卡、身份证及《居民医保证》到指定的工行营业网点签订代扣代缴协议或通过工行个人网上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办理相关代扣代缴手续,并于缴费期内在代扣代缴协议所指定的工行银联卡内存入应缴金额,以确保足额扣缴。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必须由持卡人本人办理,一张银联卡可以代扣代缴一人,也可以代扣代缴多人。
3、市医保中心每月在规定的时间集中扣划缴费完成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应根据扣缴信息及时给参保居民的《居民医保证》办理年度贴花手续。
4、2011年新参保的居民如愿意通过工行银联卡代扣代缴方式缴费,可到工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代扣代缴业务,并在银联卡内足额存入应缴医保费金额。
(二)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方式
1、参保居民携带《居民医保证》到指定的工行营业网点缴纳现金。
2、参保居民缴费后,及时持《居民医保证》和缴费凭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年度贴花手续。
(三)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WAP手机银行缴费方式和查询缴费机缴费方式
1、参保居民可持自己的工行卡、有效身份证件在工行任意网点注册成为个人网上银行、WAP手机银行的客户。参保居民通过个人网上银行、WAP手机银行完成缴费后,持《居民医保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年度贴花手续。
2、参保居民在工行自助服务区通过查询缴费机完成缴费后,持《居民医保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年度贴花手续。
3、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应根据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上述方式缴费的居民信息及时给参保居民的《居民医保证》办理年度贴花手续。
4、通过上述缴费方式完成缴费的居民,如确需缴费凭证的,自完成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持《居民医保证》到指定办理居民医保缴费代收业务的工行营业网点,提供居民医保编号等相关信息后打印缴费凭证。缴费凭证只可打印一次,超过3个月的不再打印。
六、注意事项
1、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11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顺利完成,使参保居民能够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