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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第二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副主任:白仲本  县人大副主任、经贸委主任

  张金虎  县政协副主席、卫生局局长

  成 员:热 海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兆虎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黄玉琴  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阿 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盛 岩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武开铖  县文明办主任

  王集标  县计生委主任

  贾智宏  县总工会主席

  宋建军  县团委书记

  赵 萍  县妇联主席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联系电话:4822262,邮箱:mlxwmw@126.com),办公室主任由武开铖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以上单位抽调。

  三、评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农村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等。

  四、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

  自治县第二届“十大道德模范”分为“团结友爱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六类。共表彰10名。

  自治县第二届“十大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自治县第二届“十大道德模范”的各类奖项评选标准:

  (一)团结友爱模范

  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长期致力于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发展;

  2.长期扎根基层为各族群众服务,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

  3.在双拥共建、兵地融合发展、稳边戍边,抗灾抢险、支援地方建设、关心群众生活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助人为乐模范

  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长期坚持帮助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

  2.对遭遇不幸、遭受灾害的人给予同情、奉献爱心,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人克服困难;

  3.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三)见义勇为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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